关于“2018年度全国百家优秀民营医药商业流通企业”系列奖项征评通知
各会员单位、医药商业及相关单位:
当前医药商业流通市场受到两票制、4+7带量采购等系列政策的影响,民营医药商业流通企业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市场环境发生质的转变,所以很多民营医药商业企业已经被国有企业兼并,民营医药商业的整体数量下滑严重,但当前还有不少民营医药商业企业在区域内规模较大,通过前期大量走访,了解了一些民营企业的心声,同时也收集整理了一些企业的基础数据,已经具备组织评选优秀民营医药商业流通企业的条件。同时也是为了贯彻习主席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精神,结合全国工商联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特性,寻找优秀民营企业、潜力企业、鼓励优秀,树立标杆,发挥榜样作用,推举良心领袖、汇聚行业信心为目标,整合民营企业诉求,反馈民营企业心声,促进医药行业发展。组织在全国各地医药商业取得了优异的成绩的民营企业,商业分会发起评选“2018年度全国百家优秀民营医药商业流通企业榜单”系列征评活动。结合商会多年积累的经验,雄厚的业界资源,邀请国内一流专家组成评选小组,活动秉持公开征集、客观数据、严格筛选、公正评选的原则,力争遴选出年度优秀民营医药商业流通企业。并联合国内多家知名媒体,为获奖企业最大程度地释放影响力最强音。
一、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
评选单位: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医药商业分会
二、奖项设置
1、2018年度全国百家优秀民营医药商业流通企业
2、2018年度民营医药商业十大年度人物
3、2018年度民营医药商业拓进人物奖
4、2018年度医药供应链物流最佳服务商
三、评选说明及程序
1、参评企业、个人不收取费用。
2、评选采取企业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申报方式,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将由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秘书处及商业分会会长及副会长和行业权威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先就参评资料评审把关,通过专家评审确定获奖企业和获奖者。
3、评选开启时间(2019年9月27日)。
4、申报阶段(2019年9月27日-11月20日)申报方式为评选采取企业自荐与推荐相结合。
5、数据收集整理阶段(2019年9月27日-11月25日)医药商业分会向已入围企业征集数据进行整理汇总。
6、专家审核阶段(2019年11月25日-12月1日)评选委员会做审核,结合参评资料,先确认入围企业和个人。
7、揭晓并颁奖(2019年12月西安)将在2018(首届)中国民营医药商业百强榜单发布会中隆重揭晓,并邀请获奖企业和个人参与颁奖盛典。届时国内医药行业权威媒体及多家最具影响力的主流媒体将报道和发布获奖结果和相关新闻。
四、评选委员会
为了保证奖项评选基于客户,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会议主办方成立了奖项评审选委员会,评委由行业内专家及企业家15人组成。
五、评选条件和标准
(一)2018年度全国百家优秀民营医药商业流通企业
1.诚实守信、上下游账期结算合理,不拖欠款项;
2.守法经营,无工商、税务、药监、药检等不良记录;
3.企业通过GSP认证,仓储及物流现代化程度高;
4.上下游企业稳定、覆盖率高、品类齐全,物流辐射面广、服务范围宽;
5.具备药品特殊运输要求的资质和硬件,并达到规范要求;
6.稳定的企业经营队伍,信息化管理程度高。
(二)2018民营医药商业十大年度人物
1.全国百家优秀民营医药商业流通企业上榜企业主要创始人或领导者;
2.参评者所在企业须是全国百家优秀民营医药商业流通企业上榜企业主要创始人或领导者;
3.参评者所在企业是民营医药商业流通行业中的龙头企业;
4.参评者对所在行业的标准制定或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5.参评者及企业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公众形象;
6.参评者个人须具备谦逊的品格、坚定的意志、高度的责任感,在公众中具备个人影响力。
(三)2018年度民营医药商业拓进人物奖
1.全国百家优秀民营医药商业流通企业、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会员企业的主要创始人或领导者;
2.参评者须是企业的主要负责者;
3.参评者所在企业须成立5年以上;
4.参评者领导所在企业须提交在过去的两年中营业额和净利润的增长情况;
5.参评者及企业拥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6.参评者要有开拓进取、勇于创新的精神;
7.参评者所在细分行业具有高成长性及持续增长的潜力;
8.参评者须具备经营理念的前瞻性、对行业的制度创新性、对产业的影响力、引领企业发展的冲击力和爆发力并由此体现的新锐之气。
(四)2018年度医药供应链物流最佳服务商
1.涉及医药供应链上下游物流服务、医药物流解决方案及信息化技术支撑服务的企业;
2.守法诚信在业内评价良好;
3.需要在医药供应链物流仓储及配送领域细分产品市场 占有份额规模较大,管理和运营经验丰富,物流服务能力强;
4.品牌知名度高、上下游客户稳定、覆盖率高、品类齐全,物流辐射面广网络布局完善、服务范围宽;
5.参评企业所在细分行业具有高成长性及持续增长的潜力;
六、评审纪律
1、申报单位及个人要实事求是,不得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直至撤消申报和获奖资格。
2、评审人员要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评选标准和有关规定,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或撤消其评审资格。
七、附则
1、本办法由全国工商联医药业商会商业分会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接到通知后,欢迎您参加,请您依照评选标准及办法,认真如实填写参评数据和其他申报要求,11月25日前报至商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国伟
咨询电话:010-83678226 18618141656
E-mail:yysyfh@163.com
申报材料原件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2号星火科技大厦602室
收件人:刘雪梅 手机:13717575031 邮政编码:100071
申报截止日期:2019年11月25日
附件:参评企业填报表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医药业商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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