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直事业单位医疗招22人,正在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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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关于注重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上级单位的要求,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遵义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遵义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面向基层公开择优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本次市直事业单位共计划选调工作人员99名,详细职位见《遵义市2019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遵义市所辖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具有正式干部身份的人员。
市属逆向流动范围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参加选调。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含基层高级)放宽到45周岁(1973年9月24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3年及以上在县及县以下事业单位(正式干部)基层工作经历。市属逆向流动范围单位工作经历可视作基层工作经历;
5.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以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时间为准);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7.未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
8.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含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
2.新调任副科级领导干部在调任岗位上工作未满3年的;乡镇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职不满3年,未报经市委组织部批准的;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涉及年限要求的均按截止2019年9月23日计算。
三、选调方式和程序
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9日、9月30日、10月8日工作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实施,报考者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报名期间,各选调单位要安排专人值守咨询电话,回答报考者咨询,为报考者提供便利。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报名。
具体步骤为:报考者下载并如实填写《遵义市2019 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电脑填写后打印)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推荐报考后,在报名期间提交到选调单位。
报考者报名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如: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统招统配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材料等)复印件;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资格初审。各选调单位在收到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后,现场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应向报考者一次性告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
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须达到3:1方可进行考试,否则减少计划或取消职位。
选调职位取消的,选调单位可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符合职位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考察结果为优秀的,可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视同参加公开选调办理调动。
(二)考试
单个职位报名人数大于30人的职位,须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10:1以内(不得低于5:1)确定面试对象(具体比例由各选调单位在报名结束后、考试前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职位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考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监督和指导下由各选调单位组织实施。各选调单位须拟定考试实施方案,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组织实施,试题由选调单位或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命制。
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岗位专业技能等综合素质。
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及适应选调职位要求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各选调单位要成立面试工作组,面试工作组由考官小组、监督小组和考务小组组成。考官小组由选调单位代表和外聘考官组成,考官数为7人,其中本单位(本系统)考官人数不超过3人。
若选调单位有特殊需求的,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也可采取其他面试形式或在面试环节加试职位专业知识测试,专业知识测试成绩分值占面试成绩的比例不得大于50%。
考试时间、地点由各选调单位确定并通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同时在遵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考试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
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选调单位要将考试成绩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以恰当的方式告知当事人。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应在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
考察人选在面试成绩达到75分的面试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3:1以内(不得低于2:1)确定(具体比例由各选调单位在报名结束后、考试前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面试成绩均不带入下一环节,仅作为进入下一环节依据,不作为确定拟选调人选依据。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
考察工作应当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进一步核实身份及报考资格,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选调单位综合考察对象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体检
拟选调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结合临床,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完成。
(七)公示及办理调动
各选调单位确定拟选调人员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是否从考察范围人员中递补拟选调人选,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并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2周内报送调动所需材料。
注意:点击下方阅读原文查看公告详情及下载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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