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献我热血”爱心献血活动将在10月1日-3日举行

来源: 茂名卫生健康/mmwsjk



峥嵘70载,与国同梦


  10月1日,是祖国母亲的70岁华诞,同时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21周年!

  21年来,一双双挽袖的手、一张张爱心献血证、一袋袋鲜红的热血,见证了人性善良的美好品质,见证了许多生命得到新生。

在这个特殊的纪念日,

让我们用热血来见证

“不忘初心,献我热血”!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颁布实施21周年,同时确保国庆假期的临床供血,茂名市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茂名市中心血站决定在10月1日-3日在茂名各区、县级市开展“不忘初心,献我热血”无偿献血爱心活动,诚邀广大爱心人士积极参与!


活动详情





年龄:国家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献血者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不能空腹献血

献血前后不能熬夜

献血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多了解献血知识,消除紧张情绪

两次献全血间隔期≥6个月



献血者权益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一)无偿献血者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本人临床用血时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二)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600至1000毫升(含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合计不超过献血总量2倍范围的,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献血累计超过1000毫升的,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免交前项规定的费用。


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时,在不超过献血量3倍范围内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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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活动现场参加献血的市民可获得爱心纪念品!




  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让我们一起伸出双手,为生命保驾护航!


来 源 茂名市中心血站
编 辑 | 锦锦

审 核 | 向健 鹏成 

初 审 广福 游清

复 审 徐泽生

终 审 黄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