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部委联合发文,健康行业红利逐渐显现...
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医疗保障局等21部委共同制定《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指出,当前我国健康产业仍存在优质医疗资源不足,科技含量不高,跨界融合不充分,健康保险发展滞后,人才要素短缺,营商环境和行业监管不够完善等短板弱项。为全面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和《“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部署,现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 10 项重大工程。小编现将与各位医护人员相关内容整理如下:
诊所试点改革
社会办医持续扩容
开展诊所改革试点,简化诊所准入程序,完善诊所基本标准,试点诊所备案管理,鼓励医师全职或兼职举办诊所。
进一步发挥社会办医机制灵活、贴近群众的优势,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全科医疗、专科医疗、中医药、第三方医技服务、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机构,与公立医院协同发展。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智能化、信息化
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作为普及健康管理的重要抓手,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智能化信息化平台建设与应用,全面对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逐步融入更广泛的健康数据。
同时,要在签约提供基本服务包的基础上,根据群众健康管理需求和承担能力,鼓励社会力量提供差异化、定制化的健康管理服务包,探索商业健康保险作为筹资或合作渠道。
进一步建设区域医疗中心
《纲要》要求应依托现有医疗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批高水平临床诊疗中心、高水准临床科研创新平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提高区域内疑难病症诊治能力,逐步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力争肿瘤、心脑血管、呼吸、儿科、创伤等重点疾病在区域内得到有效救治。
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进高水平医院与基层医院建立责任、利益、服务和管理共同体,组建专科联盟,提升基层医疗管理和服务质量。
推进电子档案
电子病历标准统一
要重点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标准统一,逐步实现连续记录和信息交换,提高区域健康信息共享水平。
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支持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提高优质医疗服务的可及度,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
依托“互联网+”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改善就医体验为中心,应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优化医院服务流程,全面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区域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逐步推广智能导医分诊、免(少)排队候诊和取药、移动端支付结算、检查结果自动推送、智慧中药房等服务。
同时,《纲要》提出要开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加快医药电商发展
建立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平台,建立互联网诊疗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渠道,支持在线开具处方药品的第三方配送。加快医药电商发展,向患者提供“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服务。
规范推广中医养生保健
和治未病服务
制定促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发展指导和行业监督,提高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经营水平,规范服务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建立和完善
常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规范与标准
《纲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在技术上支持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支持中医师依照规定在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服务。并要建立和完善常见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规范与标准。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包
鼓励基层医疗机构提供治未病服务,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中提供中医治未病服务包,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都有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
加快人工智能在医疗领域应用
促进分级诊疗
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医学影像辅助判读、临床辅助诊断、多维医疗数据分析等方面的应用,推动符合条件的人工智能产品进入临床试验,积极探索医疗资源薄弱地区、基层医疗机构应用人工智能辅助技术提高诊疗质量,促进实现分级诊疗。
制定推广癌症规范化诊疗指南
健全癌症防治机制和服务体系,加强国家癌症中心、国家恶性肿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能力建设。支持适合我国国情、人群特征、地区特点的综合性肿瘤防治技术研究,制定和推广规范化诊治指南。
鼓励医护人员参与
医生执业责任险产品开发
《纲要》提到,为进一步引导健康保险公司开发覆盖特需医疗、前沿医疗技术、创新药、高端医疗器械应用以及疾病风险评估、疾病预防、运动健身等干预性服务的医疗险产品。
制定进一步支持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和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加快适用于多机构执业的医生执业责任险产品准入,鼓励医生、医师协会等参与医生执业责任险产品开发。
建立村医参与
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
《纲领》要求推进健康养老向农村、社区、家庭下沉,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建立村医参与健康养老服务的激励机制。
发展家庭照护者的技能培训服务,增强家庭长期照护能力。试点和推广长期护理保险,完善长期照护等级认定标准、项目内涵、服务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
加快医疗人才培养
加强院校教育培养。制定健康产业人才培养引导性专业目录,调整优化医学教育专业结构,加强紧缺人才培养。以医学双一流建设院校为基础,加快培养基础医学、药学、医疗器械、医学新材料、医疗信息化等方向的高素质研究型人才。
加强医教协同,进一步实施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推进以胜任力为导向的医学教育教学改革,增强医学生预防、诊疗、养生保健、康复等健康服务全过程的知识能力训练。
扩大全科医生、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康复治疗、中医养生、母婴护理、健康管理、健身指导等人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及供给。
加强卫生职业教育,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健康产业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支持增设健康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在护理、养老服务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
社会办医疗人员与公立医疗人员
同等参与职称评审
统筹考虑社会对健康服务的人才需求,增加医学类科研项目、高层次培训等名额对社会办健康服务机构的投放力度。社会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与公立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一样同等参与职称评审。
面向社会组建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医疗机构评审委员会中要纳入社会办医行业组织和社会办医疗机构人员,并占有一定比例。
切实保障医务人员多点执业权利
《纲要》提出,要巩固医师区域注册制度,逐步探索推广护士区域注册制度。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在主要执业机构的非工作时间开展多机构执业的应有权利。拓展照护服务人员的职业发展空间。
医疗机构审批和执业“两证合一”
医护注册审批缩短
要优化行业准入。推进落实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登记“两证合一”。完善医疗机构审批工作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审批”。
压缩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等审批时限,加快不同业务信息系统间的融合对接,推广通过在线获取的方式核验所需材料。实施好中医诊所、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和护理站备案管理。
加强医疗服务监管
在规范医疗行业行为方面,《纲要》表示,要加强公立医疗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加强防范无证行医。
加大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力度,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强化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开服务价格等信息。
开展对医保违规和欺诈骗保的专项治理,对欺诈骗保的机构解除定点协议。全面推开医疗保险智能监控,探索将医保监管延伸到医务人员医疗服务行为的有效方式,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各项政策已下发,各项红利机会也逐渐隐现,各医护人员在把握未来趋势促进行业发展的同时,抓住改革红利。
来 源 /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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