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14〕56号)有关规定,公立医院院长任期为三年,2019年10月我旗两所公立医院院长任期已到,为进一步深化全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选优配强旗人民医院、蒙医综合医院院长,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竞聘旗级公立医院院长2名,特发布此公告。
一、竞聘职位
乌审旗人民医院院长1名,乌审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1名。
二、任职方式
实行院长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
三、竞聘条件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有较高的业务素养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作风民主,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二)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责任意识强;熟悉医疗卫生健康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三)竞聘者均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担任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满三年人员,或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担任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人员,或担任卫生院院长职务满三年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四)竞聘者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竞聘者需具有全日制医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竞聘者均需具有卫生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4年1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七)户籍:竞聘人员限鄂尔多斯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1日之前);
(八)竞聘蒙医综合医院院长者需为蒙古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竞聘:
(一)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立案审理的人员;
(二)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已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五)其他不适宜的情形。
四、竞聘程序和方法
旗人民医院院长竞聘工作与旗蒙医综合医院院长竞聘工作同时分别进行,竞聘者只能报一个岗位。
(一)竞聘时间安排
1.发布公告:2019年9月30日。
2.组织报名:2019年10月8日上午8:30至10月10日下午17:30。
报名地点:党政新区11号楼334室。
3.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10月11日上午8:30至10月14日下午17:30。
4.竞职演讲、面试和考核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另行安排。
6.公示和聘用:另行安排。
(二)发布公告。乌审旗公开竞聘公立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在乌审旗政府门户网、乌审发布、健康乌审微信公众号发布竞聘公告。
(三)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进行现场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历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乌审旗公开竞聘公立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蓝底2寸照片2张。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竞聘资格。
(四)资格审查。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审定后,对符合条件者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开竞聘职位数与资格审查合格比例大于等于1:2,该岗位竞聘工作方可实施。
(五)竞职演讲、面试和考核考察。总分值为100分,包括竞职演讲、面试和考核考察三部分。
1.竞职演讲、面试。竞职演讲满分50分,竞职面试满分20分。抽签确定竞聘者的演讲和面试顺序。竞聘者先进行竞职演讲,随后进行面试。竞聘者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竞岗目的、对岗位职责的理解、工作服务理念、医院管理、办院思路等方面进行陈述,演讲、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
2.竞聘人员可用蒙语或汉语进行竞职演讲、面试。
3.考核考察。考核考察满分30分。由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及工作资料,实地走访,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等形式全面了解竞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六)体检。体检医院为乌审旗人民医院,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核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
(七)公示。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期及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期为3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依据有关规定予以解聘。院长无行政级别,实行院长年薪制。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格按照公开竞聘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二)凡采取弄虚作假、行贿受贿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聘任资格的人选,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
(四)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人员要提高政治意识,不打人情分,不投面子票,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对公开竞聘工作中的违纪和不良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等部门检举、申诉。对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竞聘有关事宜由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联系人:0477-7581825
监督举报电话:
0477-2248304(旗纪委派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
0477-7581820(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乌审旗公立医院院长竞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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