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元基本工资+绩效+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赞!
据报道,北海市近日出台《北海市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且这个“办法”从10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
10月1日起
村医纳入卫生院管理
《办法》明确规定,将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合为一体,每年市、县(区)财政至少需要投入101万元,实现行政、业务、人员、药械、绩效考核“五统一”的乡村一体化管理新模式。
乡村医生被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与其建立聘用关系,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自聘职工,即“乡聘村用”。有条件的县区,还可探讨实行乡村医生入编转正制度。
甘肃省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全省所有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所辖村卫生室为同一法人,村卫生室不再为独立法人单位,要求全省乡镇卫生院与村医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使村医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临聘职工,成为“公家人”。
并且,也明确提出:对在村卫生室工作年限较长、业务水平高且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在岗村医,参加乡镇卫生院招考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时,给予适当加分,优先录用。允许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行村医转正制度,在基层医疗机构大步革新的当下,甘肃村医“转正模式”被各省纷纷效仿。
转正后的基层医生
工资如何
长期以来,乡村医生处于个体经营状态,没有稳定的收入和养老保障,村医人才难稳。
据了解,本次北海市政策实施后,乡村医生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政府为每个承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发放1400元/月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包括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和一般诊疗费等其他补助。
此外,乡镇卫生院依法为乡村医生购买社会保险和医疗责任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切实保障乡村医生的养老。
经测算,北海市、县(区)财政每年至少投入1612万元,用于解决乡村医生基本工资发放、在岗村医养老待遇和医疗责任险等,切实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此前甘肃省也明确提出在落实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把村医纳入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现在村医个人收入在提高,工作积极性也在提高,服务人口1000人以上的合格村医年收入能够达到5万元左右。
来 源 / 乡村白大褂整理自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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