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共计289名。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在国(境)外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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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4日至2001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以招聘计划表为准;
5.具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条件。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三、政策待遇
根据《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商发〔2016〕22号)规定,2019年商洛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享受以下待遇:
1.单位事业编制;
2.享有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等;具体的优惠性政策按照《商洛市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和考察考核、体检、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组织实施。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4日—10月18日
2.报名地点:市直在各招聘单位主管局办公室,县区在人社局人事股(人力资源配置股)报名(详见附表3)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收取材料和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资格审查: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由各县区人社局及市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面试和考察考核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和考察考核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面试和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察考核的方式由各主管部门和县区人社局确定,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和考察考核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新招聘的县及县以下高层次人才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招聘(考)。
监督电话:12380、0914-2318579、0914-2335508
咨询电话:0914-2335508
中 共 商 洛 市 委 组 织 部
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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