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年)》(以下简称《行动纲要》),提出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实施 10 项重大工程。
其中,和50万零售药店密切相关的是,“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升工程要求积极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加快医药电商发展,向患者提供“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服务。
积极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
在十大工程之一“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升工程中,《行动纲要》提出,要积极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
建立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平台,在药品流通中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简化流通层次,优化流通网络,提高供求信息对称度和透明度。
建立互联网诊疗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渠道,支持在线开具处方药品的第三方配送。
加快医药电商发展,向患者提供“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服务。
开展欺诈骗保专项治理
《行动纲要》要求,要加强诚信治理。将医疗卫生、药品、医疗器械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检检查结果等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中涉及企业的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依法公示。
依法依规建立医疗卫生和药品流通行业黑名单制度。
深入开展对无证行医、欺诈骗保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专项治理,持续加大对虚假违法医药广告的打击力度。
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完善以执业准入注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为基础的医疗卫生行业信用记录数据库。
附:文件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