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保证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质量,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细化母婴保健技术监督执法工作、提升监督员执法实践能力,我市于2019年4—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1、前期准备
为确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市监督所于4月初印发了《天津市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培训会,统一工作内容,明确工作任务,从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开展技术服务的资质要求、常见违法行为、违法事实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案例分享等四方面,为参会监督员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培训。
2、现场宣传
借助今年的“依法执业 守护健康”宣传月活动,设计新生儿疾病筛查相关海报和折页。全市开展现场宣传65场次,出动监督员240人次,印发宣传材料8000余份,邀请关注公众号861人,宣传受众近4000人。
3、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行动,全市共检查73家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采血和听力初筛的医疗机构及1家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检测、听力复筛和遗传代谢病诊治机构,重点检查技术服务人员资质、新生儿听力筛查及血片采集操作流程与资料保存情况,对3家医疗机构未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开展遗传代谢病血片采集及送检工作进行了行政处罚。市监督所根据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医疗机构名单,随机抽取10个医疗机构(分布在10个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导区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4、发现问题
(1)罚则较轻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罚则只是给予警告,对于不遵守《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机构,处罚力度和警示作用不大。
对于是否可以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行处罚,在监督执法实践中还有待商榷。
(2)培训及反馈渠道欠通畅
一是有些医疗机构(主要是社会办医疗机构)无法及时获悉市级或区级行政部门组织的从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或听力筛查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通知,相关人员无法及时得到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
二是市级或区级行政部门组织的从事新生儿遗传代谢病或听力筛查技术服务人员的培训,行政部门不再发放相应《技术合格证书》;考试成绩也不统一告知人员或所在医疗机构,这就给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带来了困扰,增加了工作量。
(3)知情同意书格式内容欠统一
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情同意书签署率达100%,但是知情同意书模板中未注明项目收费情况,仅凭医务人员口头告知。且各医院的新生儿疾病筛查知情同意书格式内容欠统一,对我市规范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管理造成一定不便。
对于上述监督员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我们也将寻求解决方案,形成统一意见,规范培训和证书发放流程,确保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有序开展。
今后,我们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要求,重点围绕“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内容,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开展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强化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引导新生儿父母充分知晓新生儿疾病筛查的相关内容及重要意义、积极配合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保障新生儿生命健康权益。
Tianjin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Insp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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