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泾川县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泾卫发〔2019〕33号)要求,县疾控中心按月对泾川县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10个管网末梢水(水龙头水)进行12项常规指标监测;并选择其中1份水样作为季度监测点监测37项指标。现将2019年7-9月份泾川县城区居民户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采样情况
2019年确定泾川县南门、泾川县第二小学、泾川县泾灵路二中家属楼、泾川县农林南路、泾川县城东怡和家园、泾川县世纪花园B区、泾川县青年路、泾川县城关镇甘家沟村、泾川县安定街医院家属楼、泾川县城关镇北新街等10个居民小区(或单位)作为月监测点,每个监测点每月采样1户供水管网末梢水(水龙头水),选择泾川县南门作为季度监测点,第三季度共采集水样30份。
二、监测情况
全部水样由平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泾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进行检验。
1.月监测的12项指标为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氨氮、铁、锰、耗氧量、游离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
2.季度监测指标为37项:常规指标和部分非常规指标项,分别为:
①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菌落总数共4项。
②毒理指标:砷、镉、铬、铅、汞、硒、氰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溴酸盐、甲醛、亚氯酸盐和氯酸盐15项。
③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和氨氮共18项。
④消毒剂常规指标:游离余氯。
三、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进行判定,即每份水样有一项指标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则判定为该水样不合格。根据监测结果分析,季度监测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规定。
泾川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