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州本级将为城镇职工核减基本医疗保险费87万余元
来源: 云南医保/ynsyb2016
红河州州本级将为城镇职工核减基本医疗保险费87万余元
为切实减轻参保企业负担,从2019年5月1日起,州本级和13县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全口径月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月最低缴费基数由3711元调整为2949元,月最高缴费基数由18556元调整为14745元,并对今年5月以来按小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多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进行核减。州本级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共253户,参保职工14796人,其中在职职工10967人,退休职工3829人。截止9月16日,州本级已完成参保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核减工作,此次核减共涉及参保单位52户,涉及参保人员1022人,2019年5—8月共为参保单位核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38705.24元,其中单位缴费365587.7元,个人缴费73117.54元,预计到2019年12月,共为参保单位核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877410.48元(其中单位缴费731175.40元,个人缴费146235.08元),切实减轻参保企业负担。(州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