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卫生健康委、民政厅、医保局、药监局、红十字会联合制定并印发《山东省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疗救治及保障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旨在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五部门关于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完善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及综合保障要求,汇聚全省优质医疗资源,推行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加大多维度保障力度,合力提高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诊疗能力和保障水平,提升患儿五年无病生存率,减轻患儿家庭负担,切实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实施方案》按照发病率相对较高、诊疗效果明确、经济负担重等原则,确定将再生障碍性贫血、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血友病、噬血细胞综合征等非肿瘤性儿童血液病,以及淋巴瘤、神经母细胞瘤、骨及软组织肉瘤、肝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视网膜母细胞瘤等儿童实体肿瘤作为首批救治管理病种。在此基础上,随着医疗技术进步和保障水平提高,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同时,充分考虑医院诊疗能力、行政区划、患儿就医需求等综合因素,建立省、市两级儿童血液病诊疗定点医院和儿童恶性肿瘤(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并成立相应的省级专家委员会。建立健全畅通完善的协作机制和双向转诊,推行多学科诊疗模式,逐步实现患儿相对集中救治和不同疾病阶段的分级诊疗,不断提高综合诊治水平。
《实施方案》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患儿按规定落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各级健康扶贫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患儿,落实门诊“两免两减半”“先诊疗后付费”和住院费用减免等惠贫政策。推进医保支付改革,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公布的医保药品目录执行,并探索将治疗方案明确的病种纳入按病种付费改革试点,合理测算病种付费标准。简化医保转诊报销手续,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逐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此外,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患儿和家庭按规定及时给予保障救助。提升社会对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的关注度,参照“小天使基金”“新阳光救助基金”等运作模式,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慈善力量参与相关病种的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扩大慈善基金覆盖面,医疗机构主动与红十字会等部门对接,向符合条件的患儿提供慈善救治信息,最大限度帮助患儿家庭减轻疾病负担。
《实施方案》提出,开展相关病种药品供应保障情况监测,加大相关药品供应保障力度。加快建立完善省、市、县三级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将相关病种药品纳入重点监测清单。落实国家抗癌药物降价政策,进一步降低药价。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药品及时评估,对劣药、假药严厉查处。
附:
山东省儿童血液病定点医院名单
山东省儿童恶性肿瘤(实体肿瘤)诊疗协作组
名单
山东省儿童血液病专家委员会名单
山东省儿童恶性肿瘤(实体肿瘤)专家委员会
名单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