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赛柏蓝—药店经理人
编辑:夕语
国家局发文,完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长期处方制度,以后只需一次提供处方,便可长期在药店购买相关药品了。
国家再次提及,完善长期处方制度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对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门诊用药保障提出指导意见。
其中,配套改革措施中明确指出,“完善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长期处方制度,保障患者用药需求,但要避免重复开药。”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医保局除了针对两种慢病提出新的医保支付标准外,明确在配套措施中又提到了长期处方制度,这也意味着国家将进一步督促门诊开具长期处方。
其次,至于国家医保局提出该举措也并不意外,早在去年4月、11月,国家卫健委两次发文都要求相关部门探索制定慢病长处方标准和规范。其中,在11月的发文中还强调,“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商医保部门制订出台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政策” 。
现今,国家医保局在“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中提及长期处方制度,也是逐步完善慢性病长期处方目录的表现。
长处方有利外流,利好所有药店
另外,门诊长期处方制度的建立,对药品零售企业而言也是处方外流的重要体现。
换句话说,如果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在医院可开具长期处方,患者拿到该长处方后便可自主选择药房买药,一旦药店获取到患者的长处方,建档管理后,以后在药店买药就只需一次提供处方,在一定期限内便可无需处方直接买处方药了。
当然,长期处方制定的完善也有利于处方外流,其一,零售药店分布范围广,从方便的角度来看,获得长处方的慢病患者也不用经常跑医院了,家门口的药店就可作为第一选择;其二,长期处方也打通了患者与零售药店之间的联系,在同一药店有利建档管理,药店了解患者,也能更好的防控风险,保证用药安全。
除此之外,现今零售药店获取处方形式也发生了变化,随着国家“互联网+”医疗服务体系的完善,过去处方必须到医院门诊开具,而如今这种局面也被打破。
在这场变革中,药店也可开通微问诊以及接通互联网医院,通过互联网后台执业医师远程视频为公众提供问诊服务,并开具电子处方销售药品。同时,有一点必须提醒大家,电子处方也有限制,主要针对的还是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的用药。
这也说明一点,不管是电子处方,还是长处方,首先是保障用药安全,其次便是方便群众购药,所以零售药店在衔接时仍需严格把控尺度。
多省已衔接,卖处方药只用一次
同时,卫健委、医保局都鼓励建立长期处方制度,那药监部门是否有衔接呢?
答案也是肯定的,小编梳理发现,截止目前,至少有7个省级行政区明确表态,零售药店给慢性病患者建档管理,即可凭第一次留存的处方销售处方药。
不难发现,卫健委的长期处方制度与药监局的慢病建档管理要求都是为了推动处方外流,一旦医院都能开具长期处方,零售药店的慢病建档势必要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