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河南省药监局公示一则关于对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通告 (第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65号)不合格产品企业处置情况的公示。
通知内容中指出:根据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通告(第6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19年第65号)要求,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对通告涉及的新乡市华西卫材有限公司、河南省科隆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天和卫生材料有限公司、河南省戈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河南省升元医用卫材有限公司、新乡市康民卫材开发有限公司产品召回、不合格原因调查、落实整改措施及信息公开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企业所在地的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现公示如下:
内容来源 | 医药资讯地方台(yiyaoguanchajia)
整理 | NO.n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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