奠基未来三年“互联网+医疗健康”产业发展方向!21部委重磅发布

来源: 医药供应链联盟/cmsu168

2019年9月29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部门发布《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纲要(2019-2022 年)》

《纲要》以促进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纲要》提出,到2022年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优质医疗健康资源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健康产业融合度和协同性进一步增强,健康产业科技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人才数量和质量达到更高水平,形成若干有较强影响力的健康产业集群,为健康产业成为重要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奠定坚实基础。

基于这一目标,《纲要》推出10项重大工程。

第一,优质医疗健康资源扩容工程。建设区域医疗中心,发展优质健康管理。

第二,“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升工程。

第三,中医药健康服务提质工程。规范推广中医养生保健和治未病服务,提升中医药疾病诊疗和康复能力,支持中医药贸易合作。

第四,健康服务跨界融合工程。提高健康养老质量,深入推动体医融合,示范发展健康旅游。

第五,健康产业科技创新工程。提高科研转化能力,推进药品和医疗器械提质创新,支持前沿技术和产品研发应用,开发和推广康复辅助器具,提升癌症防治水平。

第六,健康保险发展深化工程。增加新型健康保险供给,促进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融合。

第七,健康产业集聚发展工程。打造医研产融合的健康产业示范基地,鼓励发展健康服务集聚区。

第八,健康产业人才提升工程。加强院校教育培养,深入推进产教融合,加强健康产业科技人才激励,支持社会健康服务人才职业发展。

第九,健康产业营商环境优化工程。优化行业准入,落实和加强金融支持,落实税费政策,增加土地用房供给。

第十,健康产业综合监管工程。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加强协同监管,加强诚信治理。

备受关注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提升工程,包括四大部分。

(1)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有序推进省统筹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逐步将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健康数据资源接入平台和实现互联互通。建立平台数据资源标准和互联互通交互服务标准,重点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标准统一,逐步实现连续记录和信息交换,提高区域健康信息共享水平。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分别负责。

(2)应用健康医疗大数据。建立全国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建设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 与国民体质测定、健康体检以及其他外部数据源加强对接,逐步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大数据管理。建立健全健康医疗大数据的信息共享、数据安全、隐私保护政策和应急保障机制。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安全共享,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医学科研、教育培训、临床诊疗、产品研发、行业治理、医保支付等方面应用。开发中医智能辅助诊疗系统。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科技部、体育总局、医疗保障局、中医药局负责。

(3)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支持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规范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提高优质医疗服务的可及度,积极发展互联网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服务,推动线上线下服务一体化。以高水平医院为核心,加快建立远程医疗网络和平台,提高面向基层、边远和欠发达地区的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病理的覆盖度,完善相关付费机制。依托“互联网+”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以改善就医体验为中心,应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优化医院服务流程,全面实现分时段预约诊疗、区域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逐步推广智能导医分诊、免(少)排队候诊和取药、移动端支付结算、检查结果自动推送、智慧中药房等服务。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中医药局负责。

(4)积极发展“互联网+药品流通”。建立药品流通企业、医疗机构、电子商务企业合作平台,在药品流通中推广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简化流通层次,优化流通网络,提高供求信息对称度和透明度。建立互联网诊疗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渠道,支持在线开具处方药品的第三方配送。加快医药电商发展,向患者提供“网订(药)店取”、“网订(药)店送”等服务。由商务部、卫生健康委、药品监管局负责。

源自:钱潮医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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