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平定县部分事业单位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本次招聘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0月至2001年10月期间出生);引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其他紧缺专业人才时,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岁以下(即1978年10月以后出生)。具体以《2019年度平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有报到证)和相应的执业资格,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度平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同一岗位不同学历间的专业要求要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及《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依据,并与旧目录对照,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形成衔接、对应关系。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不达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2019年10月。
8、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规定,本次公开招聘将本年度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总数152的40%即61个岗位作为服务基层的专门岗位进行招聘。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按照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规定公开招聘、2019年底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对于不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最大限度地使用年度招聘计划。
9、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晋办发[2017]62号《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通过平定县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查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为: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
报名咨询电话为:0353-6188331、6188097(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平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6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1至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9年10月26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9年10月26日17:00至10月27日17:00,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因报考信息填报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本次考试医学类按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执行。招聘的紧缺专业人才,经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19年11月1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因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或减少的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名额,将转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具体做如下调整:
经平定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可合并到相对应的公开招聘岗位,不能合并的进行补报,报考条件放宽为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不变,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1月2日9:00至11月3日17:00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登记并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截止后,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
调整报名工作后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19年11月8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考试费用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2019年10月 24日9:00至10月29日17:00(因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而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9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19年11月19日9:00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减免考务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家庭的报考人员凭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自报名审核通过后至缴费截止日期2019年10月29日17:00(因取消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而放宽条件的报考人员在2019年11月5日17:00)之前,到平定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证书、报到证(全日制需要提供)、学位证书或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所学专业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务证书的由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和2010年以前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参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由服务地县农委、人社局、市级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须提供本人退伍证,当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应注明入伍、退伍情况及档案存放情况等),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由乡镇(街道)和县(区)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
参加“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所在地的县级人社部门加盖印章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以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见附表:《2019年度平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分为:
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类:《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类:《公共基础知识》和《护理基础知识》
教师类:《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知识》
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等内容。
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公共类)=《公共基础知识》×6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40%;
笔试成绩(医学类)=《医学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教师类)=《学科知识》×60%+《教育综合知识》×40%。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11月24日
上午 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医学基础知识》
《护理基础知识》
《学科知识》
下午 14:30-16:30 《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综合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对象为护理类的,面试采用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看其实际操作能力的规范性和熟练程度,考察其对护理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对象为公共类和医学类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为10分钟。
面试对象为教师类的,面试采用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所报学科教材(根据指定教材定课题,提前60分钟备课);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共15分钟。
2、面试成绩及总成绩
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保留三位小数。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按各岗位计划录用人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公共类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确定;医学(护理)类的按医学(护理)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教师类的按学科知识成绩确定;如以上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一)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须在另一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验结论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县人社局核准后实施。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对相关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诚实守信等情况进行考察。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定时间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除基本的时事政治外,主要是爱岗敬业、责任心、事业心以及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特别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
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培训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平定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d.gov.cn/)和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考试专题)(http://rsj.y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和岗位聘用,用人单位负责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岗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新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编制内管理,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招聘,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公开招聘规程的行为,要严肃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为0353-6161278、6188696
本公告由2019年度平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3-6188331、6188097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考试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报名成功后,要确保联系电话畅通。
附件:《2019年度平定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2019年度平定县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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