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管理培训先行

来源: 湖州卫生计生行政执法/hzwjzf_96301

我市举办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培训班

为全面深入了解食品安全国家卫生标准贯彻落实情况,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根据国家和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开展2019年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为推进此项工作,10月11日,市卫生监督所承办了全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培训班,各县区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企业共计90余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由市卫生监督所高勇副所长主持,市卫生健康委沈霞萍副主任作了开班动员:

一要充分认识食品安全标准的重大意义。食品安全标准属于强制性国家标准,是保护公众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实现食品安全科学管理的重要基础和技术保障。

二要强化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根据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法定义务和行业内的潜在隐患,要加强员工风险意识教育,强化员工的质量意识、法律意识,提高质量安全防控的内在动力。

三要合力抓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要求市卫生监督所切实履行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牵头职能,进一步加强与食品生产企业及相关监管部门沟通协作,深入分析食品安全标准贯彻情况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建议,为标准制修订提供科学依据。

 

培训班邀请到了省卫生健康委严中光主任,重点讲解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矿泉水、水产品及制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执行相关标准必须注意的关键内容;详细解读《2019年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并现场解答参会人员提出的难点问题和存疑之处。

 

市卫生监督所庞月红讲解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问卷调查表的填报项目及注意事项,演示了网上填报系统,现场指导各单位完成了调查问卷。 

通过此次培训,不仅解答了各企业食品安全标准备案日常遇到的疑惑问题,而且广泛普及食品安全标准知识,增强了标准管理者和使用者参与度。为进一步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标准备案管理工作和做好今年的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工作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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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跟踪评价重点标准

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GB 19304-2018)以及产品标准中涉及的理化、微生物检验方法和通用标准中的相关指标。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产制品生产卫生规范》(GB 20941-2016)以及产品标准中涉及的理化、微生物检验方法和通用标准中的相关指标。

二、跟踪评价要点

1.标准实施效果方面:标准的实施对于减轻监管负担、改进食品生产工艺、促进食品行业发展、保障公众健康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2.标准文本内容方面:标准文本表述的准确性、条理清晰度、是否存在理解歧义、是否存在语法逻辑问题、与其他法律和法规衔接性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3.标准指标和技术要求方面:标准各项指标和技术要求的科学性、合理性、可操作性和实用性等方面意见和建议。

4.其他问题和建议。

三、跟踪评价方式

此次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包括常态跟踪评价和产品专项跟踪评价。

常态跟踪评价:广泛收集各方对每项标准的具体意见和建议。调查网址:

https://sppt.cfsa.net.cn:8086/db/yjfk

产品专项跟踪评价:以各类食品产品为对象,采用量化评分的方式,开展专项评价,横向评价不同类别食品产品涉及的食品安全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完整性等内容。调查网址:

https://www.wjx.cn/jq/31071944.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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