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2019年10月第11次推送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
问答21
如何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分级诊疗制度中的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提出,到2020年,分级诊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基本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基本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
各级中医医疗机构在分级诊疗中具有不同的定位和作用:三级中医类医院主要是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并注重与中医药理论和方法相结合,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中医诊疗服务;县级公立中医类医院主要充分利用中医药(含民族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供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中医诊疗,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是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药饮片、中成药,提供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老年病患者中医诊疗服务。
发挥中医药在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举措:
(一)制定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分级诊疗政策。
鉴于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水平参差不齐,相当多的地区基层还不能提供中医药服务或仅能提供简单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对于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完善、服务能力强的地区,中医药积极参与构建分级诊疗服务体系;对于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能力薄弱的地区,当前重点是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并区别对待中医医院,将中医医院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充分发挥中医医院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
(二)全面提升县级中医类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为大病不出县发挥中医药作用。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条件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引进中医和现代科学技术,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重点加强内科、妇科、儿科、骨伤科、肛肠科、肿瘤科、皮肤科以及针灸、推拿等中医特色专科和临床薄弱专科、医技科室建设,提高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和综合服务能力。
(三)鼓励和引导中医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提高基层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中医诊疗水平。
通过组建中医医联体、城乡对口支援或帮扶、推进中医师多点执业等多种措施,鼓励城市优质资源下沉。以“国医堂”“国医馆”建设为抓手,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推行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同时鼓励社会力量优先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弥补基层中医药力量不足。
(四)大力提升城市三级中医类医院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能力,发挥中医药在急慢分治的作用。
开展国家及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大力推广实施中医优势病种中医临床路径,强化临床诊疗中医思维,提升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中医药诊疗能力。创新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由三级中医类医院和综合医院组建中西医临床协作组,对部分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开展中西医强强联合、联合攻关,共同提高临床疗效。
(五)在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充分利用和发挥中医资源作用。
一是逐步实现每个签约团队都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二是中医类别医师(包括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可以作为家庭医生牵头组建签约团队。三是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基本医疗服务应涵盖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包括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项目在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包括中医药“治未病”服务等。
中医药法释义(21)
【释义】 本条是关于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监管总体要求的规定
2015年《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指出,中药材保护和发展仍然面临严峻挑战。一方面,由于土地资源减少、生态环境恶化,部分野生中药材资源流失、枯竭,中药材供应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另一方面,中药材生产技术相对落后,重产量轻质量,滥用化肥、农药等现象较为普遍,导致中药材品质下降,影响中药质量和临床疗效,损害了中医药信誉。
为了保障中药材的质量,保障中医药事业可持续发展,本条对中药材的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初加工等环节作了总体要求,以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中药材是中药的源头,其质量的好坏不仅影响中药制剂的疗效,也关系着患者的身心安全。目前,我国中药材人工种植养殖还不够规范,栽培药材技术落后,药材种子、土壤、农药及药材采收、加工、储藏等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措施难以有效实施。上述问题已经危及到了整个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中药材标准是保证药材质量的关键,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规范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加工的技术规范和中药材质量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中药材仓库技术规范》《中药材仓储管理规范》等。
按照《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提出的要求,到2020年要完成制修订120种中药材国家标准;完善农药、重金属及有害元素、真菌等安全性检测方法和指标,建立中药材外源性有害物质残留数据库,建立50种药食两用中药材的安全性质量控制标准;完成10种野生变种植养殖大宗中药材的安全和质量一致性评价。
建设可供社会共享的国家中药材标准信息化管理平台。为保障中药材的质量,相关部门应加快制定完善中药材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如制定中药材良种繁育技术规范和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建立无公害种植过程中田间管理、投入品施用(水、肥料、农药等)操作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控制标准;制定人工种植、养殖和野生中药材采收、产地加工规范及标准,制定中药材等级标准,制定中药材包装及仓储规范标准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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