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松山区妇幼保健所业务发展需要,经赤峰市松山区人社局、松山区编办、松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如下:
(一)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面试与考核相结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25名。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见岗位计划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本次招聘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和考核,体检,公示,聘用六个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松山区妇幼保健所微信公众号、内蒙古卫生人才网、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必须本人)直接到赤峰市松山区妇幼保健所(新址)9楼小会议室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11月16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提供)、资格证、执业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原件(有工作经历者提供),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网址:http://www.chsi.com.cn),近期白底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进行资格审核,凡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核通过后填写《报名表》,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相应解释。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和考核
1、招聘岗位均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
2、面试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和考核地点:赤峰市松山区妇幼保健所(新址)9楼小会议室。
4、面试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基本知识、医疗应急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满分100分。
(四)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1、根据考生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赤峰市松山区妇幼保健所(新址)一楼大厅公示栏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2、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松山区妇幼保健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所有人员均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所报岗位安排。
2、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4、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5、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松山区人社局、松山区编办、松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2、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扰乱正常秩序的考生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476—8440623 844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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