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落实,指导各地科学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10月1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关键适宜技术指南》。《指南》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牵头,组织中国疾控中心学校卫生中心、安徽医科大学卫生管理学院和北京同仁医院眼科中心等单位参与编写。
《指南》分为7个部分:筛查视力不良与近视、建立视力健康档案、培养健康用眼行为、建设视觉友好环境、增加日间户外活动、规范视力健康监测与评估、科学诊疗与矫治。《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要求建立中小学生视力定期筛查制度,《指南》为此在“筛查视力不良与近视”部分提出,视力不良检查包括裸眼视力、戴镜视力、非睫状肌麻痹下屈光检查,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增加眼轴长度、角膜曲率测量。筛查频率为每学年不少于一次;电脑验光采用的自动电脑验光仪应符合《ISO10342—2010眼科仪器:验光仪》的标准。
在建立健康档案方面,《指南》要求参照《儿童青少年近视筛查结果记录表》,规范记录检查内容;有条件的地区可增加眼外观、眼位、眼球运动以及屈光发育等内容;及时分析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状况,早期发现近视的倾向或趋势,制定干预措施。小学要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各年度《儿童青少年视力检查记录表》等视力健康档案,确保一人一档,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并与中小学生视力检查衔接。
来源:健康报网、国家卫生健康委官网
编辑:康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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