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海县多部门联动 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确保实现参保城乡居民得实惠、卫生事业得发展、政府工作得民心的“三赢”效果,让参保群众都享受到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红利”。通海县医保局、社保局、税务局等部门紧密配合,做到统一口径、统一征缴、统一理念、统一组织、统一宣传、统一经费保障等“六个统一”,全力推进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社会保险筹资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一、统一口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征缴(以下简称“两险”)职责划转至税务部门后,实行集中征缴,每年9月至12月为集中征缴期。按照2019年我县制定的9月份完成征收任务不低于10%;10月份累计完成征收任务不低于80%;11月、12月为扫尾阶段,12月20日争取完成征收任务的100%两险征收进度安排,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专题研究部署2019年度的两险参保缴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责任分工明确到具体经办人员,为开展2019年两险参保缴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二、统一征缴从2019年开始,两险实行集中合并征收,费用征收形式以手机APP、银行自助终端、云POS机为主,以银行柜面缴款为辅。我局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城乡居民通过主、辅渠道缴纳两险费用,转变参保人自我缴费意识。针对停保、续保、新增等基础数据变动的群众,在乡镇(街道)社保中心登记后进行缴费,努力做到缴费足不出乡镇(街道);针对年龄偏大、操作智能设备不便的参保群体,由代征人员进行缴费,努力做到缴费足不出村(组);针对年轻群体及普通群众,通过手机缴费,努力做到缴费足不出户。三、统一理念随着国家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不断丰富和完善,人人参保、全民参保的理念将会逐步建立并日趋牢固,通过多层级多渠道的政策宣传,引导全县参保人转变参保理念,逐步实现“要我缴”变为“我要缴”到“轻松缴”的质变和飞跃。四、统一组织结合此次两险改革时间紧、任务重、情况复杂的实际,县委、政府统一思想,聚合力量,建立政府主导,税务、人社、财政、医保等有关部门参与的两险工作统筹推进制和部门协作机制,统筹安排各项工作。于2019年9月24日组织召开了工作部署会议,将各乡镇(街道)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全面加强对集中征缴工作的领导,及时向联系工作组沟通汇报有关工作推进情况,加强组织协调,主动跟踪问效。全县农商行网点,要主动做好服务工作,确保缴费人的诉求能得到及时回应,保障两险改革平稳落地。五、统一宣传为了提高群众2019年两险政策知晓率,我县采取下乡培训、发放社保费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等方式,围绕参保政策、报销比例、报销方法、缴费期限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激发群众参保主动性和积极性,转变群众的参保意识,主动缴费。县税务局、县社保局、县医保局、农商行组成工作组到各乡镇(街道)召开参保缴费动员会,对全县77个村548个组的村组干部、代办员进行业务培训,手把手教会参训人员使用手机缴费。截止9月30日,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份。六、统一经费保障为保证两险征收工作顺利进行,县财政、农商行、税务局三方统筹工作经费,原则各村、组代办人员在集中征缴期按200元/月的标准给予代征手续费;为保证两险征缴率和征收面,明年将由县税务局根据市级对县级征缴率考核及各乡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预计按参保人数人均一元的标准兑付征收工作费。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是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是解决广大群众后顾之忧的必由之路,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心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的实事。下一步,我局将把集中参保缴费工作作为当前重点工作来抓,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共聚改革之力、共促利民之事,共创通海县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新局面。(供稿:吴媛 审稿:柳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