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用易蒙停(洛哌丁胺):
5岁以下的儿童禁用洛哌丁胺。洛哌丁胺的化学结构类似杜冷丁(麻醉药品),其作用强而迅速,用于低龄儿童易致药物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阴茎水肿、麻痹性肠梗阻、急性肾功能衰竭、意识障碍等,加之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故国内外均限制其用于低龄儿。
2、禁用氟哌酸(喹诺酮类抗菌药物):
喹诺酮类抗菌药包括:诺氟沙星(氟哌酸)、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因为喹诺酮类药物可致骨关节病变,特别是负重骨关节软骨组织的损伤,18岁以下的小儿及青少年禁用。
3、禁用庆大霉素口服制剂(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
氨基糖苷类抗菌药物包括:庆大霉素、阿米卡星、奈替米星、依替米星、妥布霉素、大观霉素等。6岁以下儿童应禁止使用这类药品(卫生部)。
虽然硫酸庆大霉素颗粒、硫酸庆大霉素咀嚼片都属于儿童剂型,当胃肠道发生炎症时,口服庆大霉素也可通过胃肠道吸收进入血循环,但使用不当可引起耳聋和肾衰竭。
4、禁用止泻宁(复方地芬诺酯):
因为复方地芬诺酯是由地芬诺酯、阿托品组成的复方制剂,2岁以下儿童禁用。地芬诺酯为哌替啶(麻醉药品)的衍生物,有与吗啡相同的基本结构,适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及慢性肠炎等,作用强烈。国内外不断有应用该药致小儿中毒甚至致死的报道,且死亡病例集中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
5、禁用痢特灵(呋喃唑酮):
痢特灵主要用来治疗由痢疾杆菌、大肠杆菌引起的细菌性痢疾和细菌性肠炎。秋季腹泻是由轮状病毒引起的,用痢特灵治疗不但收不到治疗效果,还容易引起药物不良反应。
儿童易诱发溶血性贫血,尤其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2个月以下的婴儿禁用磺胺类抗菌药物。磺胺类药物可与胆红素竞争在血浆蛋白上的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浓度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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