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自2019年10月8日起施行。《通知》明确,各级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执法。建立托育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社会监督。
为加强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关于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自2019年10月8日起施行。《通知》明确,各级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执法。建立托育机构信息公示制度和质量评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加强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