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学生社保缴费退费情况说明

来源: 医保服务/tjdxybb

根据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天津市财政局文件(2019.11.14日发文)——津医保局发【2019】40号,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

2020年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调整为分档补助,其中,成年居民高档1040元/人,中档870元/人,低档和学生儿童均为520元/人,具体按规定程序报国家备案后执行。个人缴费在2019年标准基础上新增30元,成年居民高档、中档、低档和学生儿童分别为880元/人、530元/人、250元/人和230元/人。今后,根据国家要求,同步调整各档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针对我校今年由学校统一代收取(本科生)和自行缴纳(硕、博及补保学生)社保保费250元/每年/每人,按照学年制趸交超出部分(230元/每年/每人)我们会在全体人员参保核保缴费成功后,由学校财务处按照20元/每年/每人统一退还到学生本人交通银行卡中。届时学保办会发统一退费通知,告知同学们注意查收。

 

天津大学学保办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