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各医护人员的待遇、地位都将迎来“大变革”......
近年来,甘肃省稳步提高基层医生待遇收入,解除基层医生的后顾之忧。近日,为进一步加快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力争2020年底县域就诊率达到90%,基层就诊率达到65%,重点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60%。
《通知》中再次提到基层医生所关心的身份、待遇等问题。现整理如下:
《通知》提到,达到二级医院水平的基层医疗机构也可牵头组建医共体,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康复院及护理院加入。
医共体要成立由县级党委、政府牵头,卫生健康、编制、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及成员单位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医共体建设规划、人事安排、投入保障、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按县级医疗机构、县级疾控机构及基层医疗机构三种类型分类核定人员编制,探索编制统筹使用制度。
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原则,落实医共体。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在空编范围内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不受10%预留空编要求和自然减员数限制。
引进高层次人才,在单位有空编情况下可先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后办理入编手续。单位满编情况下需引进个别急需紧缺人才,可经同级编办统筹调剂后,先调入并办理入编手续,待腾出空编后再收回调剂编制。
《通知》中还指出,优先保障基层用人需求,适当提高基层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严禁借轮岗管理、流动使用等名义“虹吸”基层人才。
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等从业人员来源,应根据安置政策优先配置医共体,可探索实施乡村医生“县招、乡管、村用”制度。
在转身份方面,自2018年起,甘肃省所有村卫生室转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乡镇卫生院与村医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使村医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聘用职工。
同时,对在村卫生室工作年限较长、业务水平高且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在岗村医,参加乡镇卫生院招考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时,给予适当加分,优先录用。允许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行村医转正制度。
《通知》明确,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逐步建立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有利于人才下沉和医共体发展的薪酬制度。
医务人员收入由医共体自主分配,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核心,打破单位、层级和身份区别,建立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内部分配机制,并与药品、耗材和检查检验收入脱钩。
鼓励对医共体负责人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实施年薪制。落实好乡村医生职责和待遇有关政策,筑牢乡村一体化、推动县乡一体化。
允许成员单位间以多种共建方式加强联营协作,在明确各项投入和运行机制基础上,明确收入分配方式和比例,通过利益共享推动协作共建模式可持续发展。
《通知》提到,要县级成员单位HIS系统应与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对接融合,实现医疗、公卫、财政、人事、绩效五方面的统一管理,实现互联互通。
基于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向下辐射基层成员单位,向上与省市三级医院远程系统对接,并完善远程诊断收费标准、成本费用分配和第三方运营机制。全面应用电子健康卡,实现一卡(码)就诊。全面应用电子健康卡,实现一卡(码)就诊。
甘肃省的医共体将全面推行总额预算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探索实行“总额预付、合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的医保基金管理方式,医保总额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由医保机构与医共体谈判核定。
医保部门与牵头医院签订结算协议,按月预拨,并由牵头医院统筹管理。完善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合理拉开医共体内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之间的报销比例差距,对符合规定的转诊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
合理超支由牵头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根据结算协议分担,结余部分根据成员单位机构等级和功能定位按比例分配。
此外,《通知》中表示,将在12月底前,各市州卫生健康委对各试点县实施进展进行中期督导检查,评估阶段性成效。省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适时进行抽查。
在深化改革的基础上,各医护人员的待遇、地位都将迎来“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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