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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控工作
按照西安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托管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的通知》(市民发2019〔40〕号)要求,2019年10月15日由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王子金带队,抽调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相关人员,对托管机构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传染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联合督导检查。
此次督导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访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对市救助站、市第二福利院、光明和大众精神病人托养院、王曲养老院等托管机构的传染病防控组织领导、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现场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督导组强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托管机构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托管机构的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传染病各项防控制度,确保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及通风换气、定期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落在实处。
二是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协作,加大传染病防控知识学习培训和技术指导,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疾病、重点人群的监测,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共同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三是科学防控,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应对能力。要结合当前疫情形势,明确宣传重点,定期组织发布科学防病知识。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普及重点防病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不断提高托管人员和管护人员的自我防护能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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