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 带量采购品种,药店价格最多加15%!11月1日起实施!

来源: 江苏医药圈/jsyyq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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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扩围对药店的影响开始显现!

从11月1日起,江苏省太仓市将对医保目录内集中招标采购的西药、中成药实行限价管理,以中标价加成15%为医保支付限价


有分析认为,在药店行业极为关注“4+7”扩围对行业的影响时,太仓这一政策的出台极具全国指向性。


看点

01

超出15%的部分,医保不报

有分析认为,这意味着,民营医院、门诊、药店等民营医药机构出售医保内药品时不能任性涨价了。


据太仓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比如某医保目录内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为20元,出售价格不得超过23元。超过限额(哪怕一分钱),医保将不予结付,只能按自费出售。”


该负责人表示,以前地段好的药店因为租金高,各项支出成本高,药价相比所处位置偏僻的药店要高,但此项政策实施后,全市所有民营医药机构的医保药品只能加成15%,或者低于医保限价销售。对中标限价药品,定点医药机构可以在医保支付限价以内按相关规定确定销售价格,再有超出限价乱收费的,医保部门将对该医药机构依规进行处理,广大市民遇到此类情况也可举报。


看点

02

“太仓政策”或影响全国?

据悉,太仓市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早在几年前就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此次药品价格改革只涉及到民营医药机构。


为将这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市医保局近日还组织全市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法人代表,全市医保定点民营医院、诊所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定点医药机构药品限价政策培训。


另外,医保目录内的中药饮片以及国家不定价且不参加招标的药品,如毒性、放射性、精神类药品,不设医保支付限价,按相应的原规定价格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药店行业似乎从“太仓政策”中闻到了某种气息,对于“4+7”扩围之于行业的影响,心中或已有了“对标”。同时,江苏省对一般激烈政策采取的态度和作法,都是先找一个小地区试点看反应,再全省大规模大范围推广,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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