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我们需要温暖的你!!

来源: 海门社区卫生/hmsqwsfwzx


秋天,是生命走向成熟的季节

万物沉淀着成长的精华

只为延续那生命的长河


血液,是人类生命不可或缺的物质

献血,是传递社会温暖真情的纽带

更是延续他人生命的桥梁


无偿献血工作安排


 无偿献血书写辉煌

热血青春不负韶华


活动时间:2019年10月24日10:30-16:30

活动地点:台州学院青年广场

活动对象:只要O型和B型的小伙伴

主办单位:椒江区海门街道办事处

             

            椒江区海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台州学院


              台州学院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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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相关事项


一.献血的基本条件

1.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到60周岁。

2.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3.脉搏:60-100次/分

4.血压:

90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舒张压﹤90mmHg

5.献血前一周身体健康,无感冒、发热、腹泻、服用药物等情况

6.献血前一天睡眠充足,睡眠时间保持在6小时以上。

7.献血前一餐清淡饮食,切勿空腹献血、饮酒。

8.女性避开月经期前后三天


(本次只限O型和B型!切记!请带上本人有效证件)

或(通过支付宝已有的刷脸身份验证功能进行献血者身份确认)


二.献血后的注意事项:

1.献血后在献血点休息15分钟以上,以利身体循环血容量的恢复,手臂上的弹力绷带1小时后松开。

2.献血后的当天,要注意保持穿刺针眼处的清洁卫生,保留穿刺点敷料4小时以上。

3.献血后适当多饮水,以补充失去的水分,维持正常的饮食即可,适当吃些瘦肉、鸡蛋、猪肝、豆制品等含蛋白质较高的食品,也要吃一些新鲜蔬菜,不要暴饮暴食。

4.24小时内勿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5.如手臂针眼处有少量皮下淤血,请即时进行适当冷敷,并可在献血48小时后进行热敷,以促进吸收。


献血小礼物

献血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优惠政策

1、无偿献血累计达4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4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5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享受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2、其父母、配偶、和子女,五年内享受献血量2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享受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3、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4、捐献单采血小板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父母、配偶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捐献一次折合全血800毫升计算;

5、稀有血型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父母、配偶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6、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父母、配偶和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八百毫升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