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天,是生命走向成熟的季节
万物沉淀着成长的精华
只为延续那生命的长河
血液,是人类生命不可或缺的物质
献血,是传递社会温暖真情的纽带
更是延续他人生命的桥梁
无偿献血工作安排
无偿献血书写辉煌
热血青春不负韶华
活动时间:2019年10月24日10:30-16:30
活动地点:台州学院青年广场
活动对象:只要O型和B型的小伙伴
主办单位:椒江区海门街道办事处
椒江区海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台州学院
台州学院志愿者协会
07
08
献血相关事项
一.献血的基本条件
1.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到60周岁。
2.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3.脉搏:60-100次/分
4.血压:
90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舒张压﹤90mmHg
5.献血前一周身体健康,无感冒、发热、腹泻、服用药物等情况
6.献血前一天睡眠充足,睡眠时间保持在6小时以上。
7.献血前一餐清淡饮食,切勿空腹献血、饮酒。
8.女性避开月经期前后三天
(本次只限O型和B型!切记!请带上本人有效证件)
或(通过支付宝已有的刷脸身份验证功能进行献血者身份确认)
二.献血后的注意事项:
1.献血后在献血点休息15分钟以上,以利身体循环血容量的恢复,手臂上的弹力绷带1小时后松开。
2.献血后的当天,要注意保持穿刺针眼处的清洁卫生,保留穿刺点敷料4小时以上。
3.献血后适当多饮水,以补充失去的水分,维持正常的饮食即可,适当吃些瘦肉、鸡蛋、猪肝、豆制品等含蛋白质较高的食品,也要吃一些新鲜蔬菜,不要暴饮暴食。
4.24小时内勿剧烈运动、高空作业和过度疲劳。
5.如手臂针眼处有少量皮下淤血,请即时进行适当冷敷,并可在献血48小时后进行热敷,以促进吸收。
献血小礼物
献血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优惠政策
1、无偿献血累计达400毫升以上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400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享受献血量5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享受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2、其父母、配偶、和子女,五年内享受献血量2倍的免费用血,五年后享受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3、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4、捐献单采血小板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父母、配偶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献血量按捐献一次折合全血800毫升计算;
5、稀有血型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父母、配偶和子女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6、捐献造血干细胞的献血者,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父母、配偶和子女终身按照不超过八百毫升的献血量免交临床用血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