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鄞州区卫生监督所接到一起患者投诉某专科门诊部未按规定进行执业。投诉内容如下:
做胃肠镜检查时,该门诊部未详尽进行事前告知;
在其全麻未完全清醒状态下被告知需要实施肠息肉切除;
在手术台上要求签署息肉切除知情同意书,并进行现场缴费。
根据投诉举报内容,鄞州区卫生监督所来到该门诊部内镜室,发现:患者签署的手术知情同意书确实存在;一桌上放有支付二维码。
经进一步询问调查,该门诊部承认在为患者进行无痛胃肠镜检查时,发现肠息肉后直接在内镜室让患者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并现场扫码缴费。
此案件中相对人未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进行立案处罚。
术前告知或手术知情同意书,究竟如何签订才合理适当并兼具法律效力?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均明确指出: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可见,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医方应尽合理告知和提醒义务。
所谓合理,除告知内容详尽外,还有场所、时机得当,医患双方处境、关系对等。
手术台旁缴费,是方便群众还是持刀要价?
答:这种套路要不得!在病人已在手术台上麻醉的情况逼迫缴费,让这种信息化手段变成了强制消费,已变形走样。
医疗乱象 严厉打击
智慧医疗、“互联网+”下医疗付费方式(二维码缴费、“诊间支付”)是为了优化群众就诊流程,减少排队次数,缩短缴费时间,让群众真正享受到更便捷高效的诊疗服务。若经营单位却因此而投机取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医疗执业,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将对其进行严厉查处。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提醒:“互联网+”医疗付费方式切莫变形走样,为老百姓提供真正的优质服务才是根本。
来源:鄞州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