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进万家 政府关爱你我他
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开始啦!
端杯热茶且听小编娓娓道来
一、缴费时间
集中缴费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11月20日;
参保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
三、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
1、通过村(办事处)集中缴费。
2、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办税终端、税务大厅等方式完成个人缴费。
3、户口所在地缴纳保费。
四、医保待遇
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重特大疾病医疗待遇、住院医疗待遇。
1、普通门诊 2020年参保居民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用按比例进行报销。自2020年1月1日起,全面提高门诊统筹待遇标准,原个人(家庭)账户余额不清零,可继续使用。
2、门诊慢性病 目前我县有22种门诊慢性病,参保人员通过慢性病鉴定后,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恶性肿瘤患者的放化疗支付比例为80%)。
3、重特大疾病 符合我县重特大疾病标准的参保人员治疗重特大疾病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重特大疾病住院病种有33种,在限价标准内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分别为:县级医疗机构80%、市级医疗机构70%、省级医疗机构65%;
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有35种,限额标准内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支付比例为80%(门诊腹膜透析支付比例为85%)。
4、住院医疗 参保居民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如下:
五、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后,可通过现场、电话、传真、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备案后在居住地(务工地)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实现联网直接报销。
2、异地转诊转院人员,按规定在本县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手续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办理电子转诊,即可实现异地联网直接报销。
六、咨询热线
七、缴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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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就是“看图学习”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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