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械消毒岂可偷工减料?“智慧卫监”自有火眼金睛!

来源: 浙江卫生计生监督/zjwsjsjd

自从有了智慧卫监

卫监执法如虎添翼

就像被赐了一双千里眼

使监控范围内的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近日,衢州市卫生健康委执法人员接到智慧卫监执法指挥平台的预警信号,提示市区某口腔诊疗机构的灭菌器在完成一个灭菌周期中温度(时间)不符合规范标准,执法人员立即调取该诊所的灭菌监测记录和监控记录,通过对灭菌器灭菌温度、时间、压力的数据分析,结合监控录像回放,初步判断为该诊所工作人员对有包装的口腔诊疗器械灭菌选择了紧急情况下的快速裸露消毒程序。


器械消毒是否符合规范?监控在那儿呢!



    依据该线索,执法人员立即启动案件受理、立案程序,通知当事人携带消毒灭菌记录等相关资料到智慧卫监指挥平台接受询问调查。面对监控视频,当事人承认:工作人员因为当时诊所器械不够用了,想快点消毒,所以就将已包装的口腔诊疗器械灭菌选择了紧急情况下的快速裸露消毒程序。

      当事人将已包装的口腔诊疗器械灭菌选择了紧急情况下的快速裸露消毒程序,不符合《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506-2016)E.1.1.2的规定,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结合《浙江省卫生计生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决定给予当事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的行政处罚。

     值得一提的是,在本案中,监督员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当事人提出监督意见,使当事人及时收回了不合格的灭菌物品,避免了可能出现的问题。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并积极按要求整改。在接受处罚时,当事人表示:“虽然我受到了处罚,但我非常感谢监督所通过这种高科技的检查手段发现我们管理上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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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监管带来卫监革命


办案精准高效

    本案是衢州卫生监督应用物联网技术新型执法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的又一例典型案例,该案违法行为的发现、取证、出具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全部在智慧卫监指挥中心完成,再次体现了“非现场”办案的高效性。本案通过“非现场”全程办案,仅用9天时间完成了案件的办结,大大提高了执法的工作效率。

证据确凿充分

    本案证据取自衢州智慧卫监指挥平台的口腔清洗消毒实时在线监测和监控系统,执法人员对证明违法事实的温度监测数据和视频监控录像用电子证据形式取证,结合询问调查,使该案的证据确凿、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在监测数据和视频录像面前,当事人直面自己的违法行为,无可辩驳。

促进行业自律

    利用现代化物联网技术的新型执法手段能够预警风险,实现远程、实时、精准、可溯、高效的“非现场”执法,即震慑了经营者,使其提升行业自律,主动守法依规,减少对合法营商的干扰


  

来源:衢州市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