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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就是说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
——2014年1月20日习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去年以来,我所多次接到群众举报,称我区有路桥籍育龄群众在宁波介绍、参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行为,经多次缜密侦查发现,嫌疑人吴某在宁波的奉化、海曙等地设有多处窝点,从事介绍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活动,省内外六、七个兄弟县(市\区)卫健部门也曾多次向宁波当地卫健部门反映其违法情况,但因违法案情复杂,并具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多次抓捕均未成功。由于其涉及面广,人数、案值较大,对宁波、台州等多地的区域性别的治理工作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根据主题教育期间的安排,本着为群众办理反映强烈的民生案件为目标,我所将查处该案重新提上议事日程,一个月来,我所联合奉化、海曙、乐清三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区域协作,多次深入研判案情,制定了详细周密的查处方案,于10月17日将正在海曙区洞桥镇后周村某出租房内实施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吴某抓获,现场缴获B超机及其他作案工具。经执法人员调查,违法嫌疑人吴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场交待了多起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违法事实。
赴奉化区研判案情
赴海曙区研判案情
实时监控现场情况
实时布控、指挥现场抓捕工作
执法人员现场驻守蹲点等待实施抓捕
当场抓获嫌疑人吴某,查获B超机及其他作案工具
案件移送海曙区卫健局
近年来,路桥区卫生监督所全面建立“党政牵头、部门联动、盘活资源、重拳打击”两非整治工作机制,以永远在路上的态度,一年又一年锲而不舍地打击“两非”违法行为。
1
政府主导,高位推动
建立路桥区打击“两非”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政策、建章立制,以考核推动基层政府履责。
2
强化宣传,因势利导
动静结合开展广泛宣传。印发打击“三非”宣传册、宣传单,“楼宇电视”广告、公交车、大型户外视频等开展宣传;通过新媒体微信公众号、育龄妇女短信平台、农民信箱,结合文体活动引导群众生育观念转变。
3
盘活资源,综合打击
盘活考核资源,将“两非”案件查处任务数分解到镇(街道),采用“分层分类计分法”,提高查处的考核权重。盘活情报资源。建立线人制度,紧扣线索给重奖。对经查属实的“三非”案件举报,给予最高8万元奖励;盘活案件经营资源。利用侦查思维,缜密经营,重视“零”口供案件移送。盘活区域协作资源。先后30个省内外兄弟县(市、区)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共同办案,有效促进“两非”整治工作。
性别比失衡问题既是发展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台州市路桥区卫生监督所通过多年来锲而不舍的对“两非”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和惩处,切断了育龄群众到路桥区以外地方参与“两非”违法行为,也扼制了辖区及周边县(市、区)“两非”违法行为的进一步滋生。与县(市、区)间建立起来良好的区域协作关系,带动了台州市及浙江省其他县(市)“两非”案件的办理,发挥合作区域“两非”打击工作协同作用。
在群众中“男女平等”育儿观念的宣传,降低了全区出生人口性别比,也在一定程度上扭转了育龄群众传统的“养儿防老”和“重男轻女”观念。建立了综合治理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的长效机制,为路桥区规范生育秩序,消除性别歧视,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构建和谐社会起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