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药监暗访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仍是主要问题

来源: 21世纪药店/cn21ydb

据齐鲁网报道,日前,山东省枣庄市通报了省纪委、省药监局、市局对零售药店暗访情况,其中,在省药监局暗访的24家药店中,近一半存在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另外在枣庄市监管部门暗访的56家药店中,则有近三成出现违规行为。


>>近三成药店违规 21家药店被收回GSP


9月底,山东省药监局委托第三方对枣庄市薛城区、山亭区、市中区共计24家零售药店进行了暗访,暗访发现有11家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其中山亭区暗访7家,4家药店处方药违规销售;薛城区暗访9家,4家药店处方药违规销售;市中区暗访8家,3家药店处方药违规销售。


10月上旬,枣庄市局对五区一市、高新区共计56家零售药店进行了暗访,暗访共发现16家零售药店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薛城区暗访6家,违规销售处方药药店数3家,占暗访药店数的50%;市中区暗访10家,违规销售处方药药店数5家、占暗访药店数的50%;高新区暗访6家,违规销售处方药药店数2家,占暗访药店数的33%;台儿庄暗访10家,违规销售处方药药店数3家,占暗访药店数的30%;峄城区暗访5家,违规销售处方药药店数1家,占暗访药店数的20%;山亭区暗访9家,违规销售处方药药店数1家,占暗访药店数的11%;滕州市暗访10家,违规销售处方药药店数1家,占暗访药店数的10%,暗访发现部分药店未执行市局有关规定,未在经营场所醒目处张贴专项整治宣传彩页。


据了解,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将收回21家零售药店的药品GSP认证证书;对3零售药店和涉嫌无证经营的药店,移交当地局依法查处。


今年,山东全面落实“四个最严”,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深化专项整治,加强重点监管,实施风险管理,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药品经营使用安全底线。其中,省药监局派出7个检查组,对各地的零售药店进行了明查暗访。


截止5月31日,山东省共检查药品零售药店34010家,警告4998家,限期整改9465家,收回药品GSP证书71张,撤销药品 GSP证书55张,吊销许可证2张,在山东省局网站曝光47家,在市局网站曝光76家,立案查处739家,罚款145.63万元。据透露,接下来,山东省局将对1000家零售药店规范经营情况进行暗访。


>>自律合规 严防舆情风险


此前,药店暗访多存在“违规刷医保卡”整治中,今年4月,江苏省苏州市医保局面向社会公开聘请了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45名,人员兼顾不同行业、不同年龄段和各个学历层次,重点选择了有医学教育或医疗从业经历的人员,监督的主要职责就包括 参与医保局组织或自行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明察暗访等工作,并向医保部门举报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


如今,以暗访的方式检查药店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已日渐普遍。今年7月,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管部门聘请第三方机构展开长期抽查暗访,以杜绝不凭处方销售现象。


关于处方药分单轨制和双轨制两种,前者一定要凭处方单进行购买,后者提供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即可。


所谓单轨制就是危险性比较高的药,比如抗生素类的阿莫西林等,这些一定要凭处方才能到药店购买,而双轨制,比如高血压等慢性病相关药物,需要长期服用的,则需要顾客提供病历等信息进行登记。药店只有执业药师在岗才能售卖处方药,不管顾客有没有处方单。


通常顾客到药店买药时,像抗生素这类处方药需医嘱处方并登记身份证号,虽然药店一直按照相关规定来做,但没有将规定落实到底,销售人员未及时登记。


日前就出现了这么一幕记者暗访药店,以假身份轻易购得处方药的情况。中国江西网记者就暗访的几个药店远程开处方现象,向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丁公路分局进行了反映。当记者提出假身份、未与远程医生进行沟通交流等就草率出具处方疑惑时,相关人员表示,目前南昌也只是在探索阶段,只有部分药店在使用这种模式,确实存在一些漏洞。


在业内人士看来,医药生产经营企业是保障质量安全的主体,企业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按照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管理,加强行业自律,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同时也要严防舆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