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两孩】政策解读

来源: 金牛计生/JNJS999

总体目标



力争到 2020 年底,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和社会环境基 本形成,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育成本持续下降,育龄群 众生育二孩意愿明显增强,出生人口中二孩占比逐步提高。



主要任务



(一)建立完善服务保障体系 
1.完善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加快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建 立完善出生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的调 查分析,科学预测出生人口变动趋势;加快推进我县全员人口信息 平台建设,准确掌握户籍管理、婚姻、人口健康、教育、社会保障 等情况,及时把握出生人口动态;加快县、乡(镇)、村(社区) 三级出生监测网络建设,推进生育登记、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 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等信息共享与互联互通。


2.完善生育服务管理制度。不再实施鼓励公民晚婚晚育、一对 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的奖励政策,构建支持按政策生育的服务体系。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孩子的,由家庭自主安排 生育。优化生育登记服务流程,简化登记手续,对符合条件的育龄 妇女本人或其配偶可到县内任何一个乡镇(园区)便民服务窗口办 理生育登记。全面推行网上办证、一站式服务和婚育情况承诺、代 办服务制度,推广使用统一的母子健康手册,将生育登记、母婴保 健、优生检查、预防接种等工作有效整合。开设“再生育”服务平 台,全面落实“一次登记,全程服务”,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3.完善奖励优惠政策的衔接。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奖励扶助政策,做到各项优惠奖励政策足额 及时发放到位。(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财政局,各乡镇园区) 


4.加强养老体系建设。加大养老机构建设,以满足老年人口增 长需要,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或计划生育老年人,应及 时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应优先安排入住 老年公寓或敬老院,对孤、寡、残疾、无子女照料的困难家庭计划 生育老年人安排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纳入农村五保供 养或城市“三无”对象保障,并与现行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制度相 衔接。


 5.加强医养结合服务。合理配置医疗卫生和养老资源,为计划 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健康咨询、健康体检、康复疗养、医疗护理、健 康托养、精神慰藉和紧急救援等社会关怀服务,提供健康管理、健 - 4 -康促进和养老照护能力,逐步建立有病治病、无病托养和免费保健 的新型计划生育家庭医养结合服务模式。

6.完善家庭的支持发展政策。组织开展家庭教育、育婴等培训, 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信息和服务,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逐步完善 生育保障、住房、税收等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和家庭发展政策,为生 育、幼儿养育、青少年的发展提供支持。


7.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把 生育政策衔接与发展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各乡镇(园 区)、县直各部门要坚持“村为主”工作机制,稳定工作队伍,保障 人员待遇,按照职责分工,狠抓工作落实。




编辑:李振华

责编:刘   丰

审核:汪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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