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的通知

来源: 丰台医保中心/fengtaiyibao

温馨提示


各单位经办人员、各街乡社保所经办人员:

根据京医保发[2007]23号《关于做好医疗保险费用审核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件精神,参保人员本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次年1月20日前申报。请各经办人员及时收集医疗费用手工报销材料并进行申报,以免造成参保人利益损失。


丰台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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