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按照(绥医保函【2019】32号)《异地就医电话备案有关事宜》要求,进一步简化异地就医登记备案程序,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将开通异地就医电话备案,参保人员直接拨打备案电话就可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经备案后,参保患者异地就医可以开通联网直接结算,在就诊医院直接核销。
异地就医备案电话:0455-6210858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电话备案需告知以下内容:
1、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号(社会保障卡要激活,并知道密码,凭社会保障卡和密码登记和结算)
2、参保人员就医地所在省市(就诊医院要开通异地就功能)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提醒事项:
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的是参保地政策,就医地目录,回参保地报销执行参保地目录,就医地与参保地目录不同会产生待遇差,回参保地报销容易导致参保人损失。
2、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未备案会影响其医保待遇,回参保地报销比例降低20%。
3、建议首次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就医前到人民办事中心窗口办理,需要测试社会保障卡,因不知道密码或社会保障卡问题会异致直接影响异地结算。
4、恶意备案后果。对于未经参保患者本人同意将他人医疗基本信息恶意备案的,一经发现,将及时上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同时将恶意备案人列入医保失信人员名单。
5、应急处理。对于电话备案人员,如在异地就医刷卡出现问题,需第一时间上报医保经办中心,经办中心根据错误信息提示内容,筛查问题并协调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省人社局信息中心、省医保经办机构等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明水县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心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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