掷地有声 | 高擎起智慧监管创新的“火炬”

来源: 中美华医制药/gh_d9c4220f015f


高朋满座,群贤毕集。11月13日,2019智慧监管创新大会在北京开幕。会议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动《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在12月1日施行为己任,以“数联共治 同铸监管新动能”为主题,围绕智慧科技如何赋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展开研讨。这是信息技术与监管部门、研究机构、行业企业的一次思想碰撞,是实现监管创新、产业升级、百姓健康多方共赢的一次盛会,大家乘兴而来,必将满意而归!


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永无止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加快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是事关我国能否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的战略问题。”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的制度规则”“推进数字政府建设”。这充分表明,智慧监管创新不是应时之需,而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系;不是跟风之举,而是发展之要;不是短期之为,而是长远之谋。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这正是本次大会 “数联共治 同铸监管新动能”主题之要义。会议恰逢其时,意义非同寻常。


“不先审天下之势而欲应天下之务,难矣!”

在新一轮人工智能创新与发展的大棋局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下出了漂亮的“先手棋”。一是立良法,谋善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疫苗管理法》第十条规定,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二是抓机遇,抢先机。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家药监局出台了《关于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并一鼓作气完成了《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导则》《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疫苗追溯基本数据集》《疫苗追溯数据交换基本技术要求》和《药品追溯系统基本技术要求》5项标准,为指导各方共同开展药品、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由国家药监局指导、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主办的这次大会,设有主题报告、圆桌对话、专题研讨、闭门研讨、榜单发布、成果展示等系列精彩模块,多维度呈现智慧监管成果,多点发力推动智慧监管创新。那么,智慧监管创新的重点在哪里?应该以什么样的状态去创新?“铁石相击,必有火花;水气相荡,乃生长虹”。智慧监管创新研讨,其实就是一颗心点燃另一颗心,一片云唤醒另一片云。


给人以星火者,必心怀火炬。

当前,智慧监管创新的重中之重,就是落实《疫苗管理法》关于“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的规定,在2020年3月底完成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建设。中国健康传媒集团承担了疫苗追溯协同服务平台建设的重任,高擎起智慧监管创新的“火炬”,以“不用扬鞭自奋蹄”的精神干事创业、担当作为,赢得国家药监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地方药监局的认可与支持。事业只有干出来的精彩,没有等出来的辉煌。智慧监管创新没有捷径,只有默默耕耘,才能收获硕果。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更新观念是一切创新的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超级计算、传感网、脑科学等新理论新技术的驱动下,人工智能加速发展,呈现出深度学习、跨界融合、人机协同、群智开放、自主操控等新特征,正在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国际政治经济格局等方面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通过这次智慧监管创新大会,我们必须认清人工智能的战略价值,打造药品长治久安的国之重器;必须把握人工智能的时代特征,统筹面向未来的智慧监管战略布局;必须明晰人工智能的发展方向,掌握抢占智慧监管先机的战略主动。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

实现我国医药产业健康、安全、有序、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帮助;确保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提升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同样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各方同心协力,共同谱写智慧监管创新的崭新篇章。


文/中国医药报 评论员
音频录制/瞿欣

新媒体编辑:石婧博

统筹策划:刘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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