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肌痛综合征是一种以慢性全身广泛骨骼肌肉疼痛为特点,伴随有疲劳、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等症状的临床综合征。
长久以来,纤维肌痛都是风湿科门诊中误诊率极高的病。
有数据显示,我国纤维肌痛患者首诊误诊率高达87%。
纤维肌痛诊断难点在于,它并不是一个排他性诊断,而是与其他疾病合并存在,如骨关节炎、类风湿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抑郁等。
如何准确便捷地诊断纤维肌痛,一直是摆在各界面前的一道难题。
近几年,纤维肌痛综合征的诊断标准也也在不断地更新与调整。
1990年ACR首次发布纤维肌痛综合征诊断分类标准包括:持续3个月以上的全身性疼痛;体格检查中l8个已确定的解剖位点 中至少11个部位存在压痛(使用相当于4kg/cm的压力)。该标准强调“疼痛”为纤维肌痛综合征核心症状,并未包括对疲劳、睡眠障碍、认知改变等特征性的临床表现的评价,体格检查一定程度给纤维肌痛综合征疾病诊断造成困难。
2010年ACR更新纤维肌痛综合征疾病诊断分类标准,该标准由医生进行判断以弥漫疼痛指数(WPI)及症状严重程度评分(SSS)取代了压痛点数量的体格检查,标准删除了1990年标准中压痛点数量的体格检查项目,通过弥漫疼痛指数、症状严重程度评分评估进行诊断分类,简化诊断流程。
并纳入纤维肌痛综合征除疼痛以外其他特征临床表现作为诊断分类标准。
2011年ACR首次发布纤维肌痛综合征患者自评量表,可与2010年版医生评价标准联合使用。
患者通过单页自评问卷对全身骨骼肌肉疼痛部位以及疲乏、睡眠障碍、情感障碍、相关躯体症状进行诊前自评,但由于患者自评的主观性,不能独立使用作为纤维肌痛综合征诊断分类标砖。
为更好地区分纤维肌痛综合征与“局部疼痛综合征”,2016年对诊断分类标准进行修订,2016版由医生进行评价,基于2010年诊断分类标准做出如下修改:划分5个全身疼痛“区域”,以疼痛涉及的“区域”替代疼痛“部位”作为全身广泛疼痛诊断条件(5个区域内至少4个出现疼痛,不包括颌、胸、腹部疼痛);减少“局部疼痛综合征”误诊为纤维肌痛综合征,强调“全身疼痛”症状,更加准确。
简化躯体症状类型(头痛、下腹部疼痛或绞痛、抑郁),同时明确了躯体症状评价方式;纤维肌痛综合征的诊断并不影响其他疾病诊断,不排除其他临床重要疾病的存在。
2016版纤维肌痛综合征诊断分类标准尚未被推荐广泛用于临床诊断。如何尽早、准确诊断纤维肌痛综合征疾病一直以来是临床医生所面临的难题。
在纤维肌痛治疗方面,一些临床镇痛药物如非甾体类、阿片类药物对于纤维肌痛疗效不尽人意,并且有一定副作用。
今年3月,乐瑞卡(普瑞巴林胶囊)在国内上市,用于治疗纤维肌痛,这让纤维肌痛患者们看到了希望。
作为新一代钙离子通道调节剂,普瑞巴林强效缓解疼痛及相关症状。与第一代加巴喷丁相比,其起效快、滴定期短、服药剂量低,并且具备线性药代动力学的特点,镇痛疗效确切、可控,已成为目前指南推荐的一线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