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口服降糖药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来源: 天和大药店/gh_43d2b36d3a14

 

糖尿病用药非常复杂,老年糖尿病患者的个体差异更大,因此更要注意合理选择药物,在医生的指导下达到有效治疗。

磺脲类:主要是刺激胰岛B细胞分泌胰岛素。

适应证:经饮食治疗和运动治疗,血糖无法获得良好控制者,如已用胰岛素治疗,每日用量在20~30 单位以下者;肥胖者应用双胍类药物治疗后血糖控制仍不满意或因胃肠道反应不能耐受者;胰岛素不敏感者可试加用该类药,在继发性失效后可与胰岛素联合治疗,不必停用磺脲类。

不适用者:糖尿病合并严重感染,或合并急性并发症;进行某种手术时,改为胰岛素治疗;合并有严重慢性并发症或伴肝、肾功能不全时;发现有酮症酸中毒倾向者。

磺脲类的用法:该药应在餐前半小时服用。要注意与水杨酸制剂、磺胺类药物、保泰松、氯霉素、胍乙啶、利血平、β-肾上腺素能拮抗剂、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等共用时,有可能会增强磺脲类的降糖效果;与噻嗪类利尿药、呋塞米、依他尼酸钠、糖皮质激素、雌激素、钙拮抗剂、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共用时,可能会减低其降糖作用。

磺脲类的使用原则:从小剂量开始,根据血糖水平调节剂量,必要时每周增加适当剂量,直到有效。不同患者所需药物剂量不同,但均应不超过最大剂量范围。多种磺脲类不宜联合应用。有些患者在足量磺脲类治疗连续1 个月后仍未能控制病情,空腹血糖仍高于13.9毫摩尔/升(250毫克/分升),称为原发性失效,约5%的人会发生此种现象,多见于肥胖或胰岛B 细胞储备功能低下者。有些患者虽然治疗有良好疗效,但经过1 个月或多数在1 年以上,发现疗效逐渐减弱,直至增加服用足量仍不能达到满意血糖控制,称继发性失效,每年发生率在5%~10%。

磺脲类的不良反应:最主要是低血糖反应,与用量过大饮食配合不当等有关。此外有恶心、呕吐、消化不良、肝功能损害、粒细胞缺乏、皮肤瘙痒、皮疹等。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在医生指导下同时给予相应治疗。

双胍类:双胍类药物降血糖机制主要是通过体内系列代谢,增加肌肉等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摄取和利用,抑制或延缓葡萄糖在胃肠道的吸收而改善糖代谢。双胍类还具有增加纤溶作用、减轻体重及调整血脂等作用。该类药物对正常血糖并无降低作用,单独应用不引起低血糖。常用有二甲双胍,每日剂量500~3000毫克,分2~3次口服。

适应证:超重或肥胖的2 型糖尿病患者;磺脲类治疗效果欠佳者;胰岛素治疗者可适量加用。

不适用者:肝肾功能不全者,合并有糖尿病的急性并发症者及消瘦者。

不良反应:胃肠道反应,表现为口干苦、金属味、厌食恶心、呕吐及腹泻等,在进餐中服药或由小剂量开始可减轻偶见过敏反应,表现为皮肤红斑、荨麻疹等。最严重的不良反应是可能诱发乳酸性酸中毒,但发生率并不高。

葡萄糖苷酶抑制剂: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可延缓葡萄糖和果糖等在小肠内的吸收,从而降低餐后血糖。对乳糖酶无抑制作用,故不影响乳糖的消化吸收。

适应证:可用于2 型糖尿病治疗,单独应用可降低餐后血糖和血清胰岛素水平,与其他口服降糖药联合应用可提高疗效;对于老年1型糖尿病或胰岛素治疗的2型糖尿病患者,加用本药可改善血糖控制,相应减少胰岛素用量。

禁忌证:对此药过敏者;肠道炎症、溃疡或消化不良、疝等患者;血肌酐>176.8 微摩尔/升(2.0 毫克/分升)者;肝硬化者;合并感染、创伤者等。

常用药物:阿卡波糖,开始时50毫克,每日3次,一日最大用量为300毫克;倍欣,0.2~0.3毫克,每日3次,均应进餐第一口饭时嚼服。

不良反应:主要有腹胀、排气增加、腹痛、腹泻等。数周后,消化道反应即减轻、消失。此类药物口服后在肠道降解或原形随大便排出。

噻唑烷二酮类:为胰岛素增敏剂,可以增强胰岛素在外周组织的敏感性,减轻胰岛素抵抗。主要用于2 型糖尿病的治疗,可单独使用或与磺脲类、胰岛素等合用。不良反应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腹泻、水肿、体重增加等,少部分患者出现肝功能异常,少数可发生肝功能损害。本类药物有罗格列酮4~8 毫克/天和吡格列酮15~45 毫克/天等。

格列奈类药物:属胰岛素促分泌剂,口服后作用快,半衰期短,为速效餐时血糖调节剂。瑞格列奈,每次0.5~1 毫克,一日3次,最大剂量12~16毫克/天;那格列奈60~120毫克,一日3次,最大剂量540毫克/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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