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9万家医保药店被查处,追回资金2.14亿元!

来源: 21世纪药店/cn21ydb

据新华社报道,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会同教育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第三批成果。


其中,严肃查处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骗取医疗保障基金问题上,共查处欺诈骗保定点医疗机构9.16万家,追回医保基金及违约金26.32亿元,处行政罚款1.94亿元;查处欺诈骗保定点药店6.39万家,追回医保基金及违约金2.14亿元,处行政罚款0.05亿元。



贯穿全年 保持打击骗保高压态势


事实上,有关打击骗保高压态势以及医保基金监管贯穿了整个2019年。


今年1月,国家医保局在第一次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表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是今年工作的首要任务。全国各级医保机构将持之以恒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压实监管责任,堵塞制度漏洞,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


国家医疗保障局局长胡静林指出,医保基金是人民的救命钱,是医保工作中的首要任务。“当好‘孙悟空’,绝不让医保基金成为“唐僧肉”,要继续打击欺诈骗保,巩固高压态势。”


紧接着2月,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并建立飞行检查工作机制,针对定点零售药店,重点查处聚敛盗刷社保卡、诱导参保人员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胡静林在《学习时报》在《在新的历史起点推进医疗保障改革发展》中再次强调,将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实现对全国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覆盖。加大抽查、飞行检查频率,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开展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专项检查,对销售环节进行“穿透式”监管,为彻底整治流通乱象打好基础。研究出台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推动医保基金监管有法可依、依法行政。


与此同时,《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提出:“由国家医保局负责,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活动,实现对全国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监督检查全覆盖,公开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各地持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事实上,进入2019年,关于医保定点药店违规刷卡的检查就没有停歇过。山东、陕西、湖南、四川、浙江等地就接连曝出查处定点药店违规行为的消息,其中,欺诈骗保、串换购买非医疗用品,以及违规销售大米、食用油、日化、百货等关键词频率较高。种种迹象表明,全国各地都在进一步加强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通过多渠道曝光,形成震慑力。


可以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制定实施举报奖励制度,修订完善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内容,强化医疗服务协议管理,严格退出机制,扩大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应用范围,逐步将事后审查延伸到事中监控、事前提醒等已经成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的主要思路。


>>实行“末尾淘汰” 建立动态监管机制 


据中国江西网报道,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建立定点药店“黑名单”,今后定点药店违规“任性”经营将纳入“黑名单”,取消定点资格。


该县服务协议对取消定点资格及暂停结算资格、限期整改的情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同时,细化日常考核指标,对月报表、输机信息、用药量、执业药师、进销存台账、分解处方、出售假冒伪劣药品、套现、代刷卡、摆放生活用品、食品、化妆品等逐项科学设定量化分数,再根据扣分情况实行“黑名单”管理。


相关负责人表示,建立“黑名单”制度是该县加强医保定点药店管理的举措之一,今后该局将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实行准入和退出机制,采取日常检查与年检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定点药店欺诈骗保,违规串药行为,根据参保人员投诉、媒体曝光,日常考核和年检情况,将日常考核和年检结果排名公布,排名靠前的评为“医保诚信服务定点零售药店”,累计被扣20分的实行“末位退出”,取消定点资格。


>>智能监控 实现精准监管


2018年年底,天津市上百家药店开始推行,医保药品电子监管码扫码销售。在刷社保卡买药时,将药品信息和个人信息采集到医保监控系统,并对药品流向展开全程追溯,有效打击了非法收售、倒卖药品的行为。目前,天津建立的“医保实时监控系统”,共设置146个监控项目和数千个指标,对天津市就医诊疗行为,不间断地开展数据筛查,精准锁定问题线索。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医保局同样将智能监控手段应用于日常监管,从事后稽查转变为事中监督,目前监控范围覆盖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加强定点协议管理,完善了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协议范本及定点医药机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加强行政监管队伍建设,形成行政监管和经办管理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的监管体系。


>>“一刀切”监管引争议


此外,下架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也成为今年医保监管手段之一。今年以来,多地医保部门以文件通知、协议约定、口头通知、会议通知等方式,要求医保定点药店(以下简称“定点药店”)下架保健食品等非医疗产品。


以贵州省为例,该省医保局明确,从8月12日起,在各医保定点药店,将不能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购买保健品。除了下架保健食品外,还有的地区则对保健食品的批文范围进行了限定,如河北省的定点药店只允许销售卫食健字号和国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南宁市则只能销售国食健字号的保健食品。


相关措施在业内引起了不少争议,有观点认为,对于行业长久存在的零售药店医保资质与多元化发展的矛盾,部分医保零售药店违规使用医保卡,滥用医保卡购买非药品,把“医保卡”变成“购物卡”,是激化双方矛盾的根源所在。对于医保药店的监管,较为可行的方式,是各地区从业者建议地方医保部门加强对药店使用医保卡的日常监督,以减少医保资金的滥用和流失,而不是一刀切地干预药店经营。比如很多地方把药店的医保产品和非医保产品区分摆放和明确标识,非医保产品不得使用医保卡,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