碘营养状态的判断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碘摄入量标准为 12 岁以上人群 150 μg/d,妊娠和哺乳期妇女则为 200 μg/d。对于碘营养状态的判断指标,经典指标为甲状腺触诊、B 超检查得出的甲状腺肿,尿碘中位数,全血 TSH,血清 Tg;而最新进展则包括了尿碘/尿肌酐、血碘、乳汁碘、头发碘、甲状腺激素和人群的膳食碘摄入量等。表 1 碘营养的尿碘中位数判断标准碘营养与甲亢的流行病学研究一系列研究发现,在碘缺乏地区,轻度补碘可导致甲亢的一过性增加。如丹麦的中度碘缺乏地区,即便补碘 50 μg/d 后,甲亢发病率仍有轻微增高,主要与食盐加碘导致的 Graves 病(GD)发病率上升有关。1990 年由于尿碘提示处于碘缺乏状态的奥地利加倍了食盐中的碘含量 (从 10 mg KI/kg 调整到了 20 mg KI/kg),之后甲状腺毒症发病率从 30.5/10 万例,提高到了 41.7/10 万;Graves 病发病率从 10.4/10 万骤升到了 20.9/10 万。伊朗的一项研究中,给患者注射 1 ml 碘油(含 480 mg 碘元素)持续 4 年后,碘致甲亢的发病率只有 0.6%。在我国实行全民食盐加碘初期,甲亢的发病率一过性增加,当时以缺碘地区增加较多,碘过量地区增加最少。李静教授指出,在碘缺乏地区采用低剂量补碘来恢复碘营养状态时或在碘充足地区的低剂量碘暴露,可能会增加甲亢的发病率,而大剂量补碘则一般不会增加甲亢的发生。补碘不仅与基础碘营养状态有关,还与碘暴露剂量有关,必须足够大时才不增加甲亢。低剂量补碘后甲亢发病率的增高,则主要发生在长期碘缺乏地区、患有非毒性结节性甲状腺肿者、自主功能结节的老年人、高功能腺瘤者、隐匿 GD 的患者以及 GD 患者经抗甲药治疗处于缓解期者。碘营养与甲亢的治疗探究对于碘营养和甲亢治疗的问题,李静教授再次强调,与相应地区的基础碘营养状态有着密切联系。碘致甲亢常见于碘缺乏地区补碘后及非碘缺乏地区有自主功能结节者。在防治碘缺乏性甲状腺肿时,碘用量应适当;对非缺碘性结节性甲状腺肿者,应尽量避免使用碘剂。2016 年 ATA 指南提示,碘剂可以用于 ATD 治疗有副作用并存在放射性碘治疗或手术治疗禁忌症的甲亢患者而作为一种治疗手段,尤其更适合轻度甲亢或有放射性碘治疗史者。小结经过反复论证,提出补碘既可能导致甲亢,也可用于治疗甲亢,这是由于在不同的甲状腺病理状态、基础碘营养状态以及碘暴露剂量情况下而不同,应区别对待。参考来源:甲状腺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