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区卫生监督所在收到肖某某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后,立即前往其公司开展检查。据现场了解,该公司主要生产精密轴承及加工件、千斤顶以及汽车配件、保险杠、钣金件等,设有冲床、打磨、喷塑、喷漆等岗位。其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砂轮磨尘、其他粉尘(塑粉)、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等。
奇怪的是,在危害因子重重包围的生产车间,执法人员竟找不到警示标识、职业病危害告知卡,难道不需要提醒一下吗?
检查发现,该公司竟有11名(包括肖某某)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该公司负责职业卫生工作的郑某某表示,有的是因为自身各种原因,不肯去做职业健康检查,公司也没有办法。
一方面说着“没办法”,另一方面却是“未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等如实告知劳动者。但该公司并未告知!
“岗前体检?我们安排的,就在附近的鹿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显而易见,该公司分不清普通体检和职业健康体检的区别,所以就近选择了一家医疗机构。
顺着话题,执法人员问到:“你们知道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一定要去具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吗?”
从公司法定代表人到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都表示:不知道!
经询问,该公司打磨工和电焊工表示,公司给他们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如耳塞、眼镜、口罩等。但个人未加重视,因不习惯戴防尘口罩,也就不戴了。
现场检查发现,3个打磨工位皆为敞开式作业,设有轴流风机,但仅配置一台移动式打磨除尘集尘器。执法人员立即指出:这俩设备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根据GB-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对于逸散粉尘的生产过程,应对产尘设备采取密闭措施;设置适宜的局部排风除尘设施,对尘源进行控制。
对于以上违法事实,富阳区卫生监督所对该公司立案查处,罚款5万元,并责令立即整改。
就公司而言,认为职业健康体检只关乎劳动者,爱做不做,不勉强。然而,这种观点必然坑了公司本身。打个比方,如有劳动者在上岗前就得了职业病,而恰恰未做岗前职业健康体检,最后,在你公司工作期间,该劳动者发现自己得了职业病,请问,这笔账,怎么算?所以,职业病健康体检应是双赢之举。
职业健康体检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它的目的是为了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
普通健康体检是指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的诊疗行为。
来源:区卫生监督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