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省级税务系统机房搬迁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所有业务的通知

来源: 阆中医保/lzybj001

广大参保群众:

      按照全省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工作需要,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定于2019年11月20日21:00至2019年11月28日24:00搬迁机房,在这期间全省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办税窗口、委托代征单位等缴费服务场所将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所有业务;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微信端、社保费管理客户端等暂停服务;所有商业银行渠道(含银行柜面、网上银行、二维码、手机APP、POS机等)暂停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所有业务。

      综上所述,2019年11月20日21:00至2019年11月28日24:00,您将无法通过上述渠道和平台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业务,还请您注意时间安排,并转告亲朋好友,以免造成误会和延误。

      温馨提示:

      一、我局医保参保登记等相关业务不因税务部门停机而暂停办理,您仍然可以到我局医疗保障服务大厅(七里巴都大道87号人社局3楼)5、6、7号窗口办理参保基础信息录入等事项,待税务部门系统恢复后,我局将第一时间将您录入的个人信息推送至税务系统,您可在其后选择最适合自身的缴费方式,尽快缴费参保。

      二、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方式有四种:(一)现金收缴。各乡镇(街道办)、村(社区)经办人员代收城乡居民医保,您可持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通过现金或刷POS机缴纳保费;(二)协议代缴。您可以与税务部门委托的农村商业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天府银行、邮政储蓄等商业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实行银行代扣。(三)银行代收。您可以凭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天府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的营业大厅直接办理缴费参保。同时,以上银行的网银、手机APP、银行自助终端都可缴费参保。(四)税务征收。您可以直接到税务大厅窗口缴费,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天府e税手机APP、“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办理参保缴费。

      三、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集中期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错过集中期缴费将产生6个月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无法报销。还请您关注自身权益,及时缴费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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