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三)年龄45(含)周岁以下(1973年11月20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四)应、往届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全日制统招身份),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五)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六)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市直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应聘人员可在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到鹤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委对面)四楼基层卫生科报名。报县、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聘人员到县、区卫生健康局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由县、区卫生健康局统一报到市卫生健康委。
(二)报名人员应提交如下材料
1、《2019年鹤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鹤岗市政府网”下载)一份,近期同版一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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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待遇
(一)对于聘用时已经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按照专科学历每人每年不低于4万元、本科学历每人每年5万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每人每年6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期限为3年。按差异化政策(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招聘人员待遇由用人单位确定。
(二)3年聘用期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经考核合格,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取得全科医学专业医师资格证书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三)对于聘用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3年聘用期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考核合格后,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人员,3年后自动解约,不予办理落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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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鹤岗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三轮补充招聘计划.doc
2、2019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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