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要求对两类药品说明书进行修订

来源: MIMS医药资讯/gh_260ce2309fff

日前,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9年第91号和92号公告,决定对脑苷肌肽注射液说明书【禁忌】、【注意事项】等项,复方骨肽注射剂(包括注射用复方骨肽和复方骨肽注射液)说明书【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等项进行修订,以进一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所有脑苷肌肽注射液生产企业及复方骨肽注射剂生产企业均应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修订要求(见“阅读原文”),提出修订说明书的补充申请,于2020年1月8日前报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临床医师、药师应当仔细阅读脑苷肌肽注射液、复方骨肽注射剂说明书的修订内容,在选择用药时,应当根据新修订说明书进行充分的效益/风险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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