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罘区召开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会议
11月13日,芝罘区卫计监督所组织召开了“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会议”。参加此次会议的有烟台市职业健康检查质控中心——烟台市职业病医院、烟台万华医院、烟台海港医院、金朋体检门诊部及芝罘区内待备案相关机构的负责人和主检医师。
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是《职业病防治法》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内容,也是相当繁琐的一项工作,涉及到近百项的国家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各机构在遵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情况下,因细节操作略有差异,有时会导致同一被检查者有不同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为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提高我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工作质量,助力用人单位的健康发展,我所召开了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会议。
在会议上,付竹霓所长对各单位在以往职业卫生工作中做出的贡献给予肯定,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每年做了大量的、细致的查体工作,既为用人单位把关,也保护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取得了三赢的工作成绩。但是我们也要直面问题,对出现的查体质量控制方面的纰漏也要及时纠正改进,把维护好劳动者群体的健康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
监督一科工作人员介绍了《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山东省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部分内容,对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设置、承担的职责、主检医师的条件做了详细说明。
会议要求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做到:
1、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也可以由劳动者持单位介绍信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应当在职业健康检查结束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包括劳动者个人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和用人单位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书面告知用人单位。
3、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同时向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发现职业禁忌的,应当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随后,职业健康检查质控中心(烟台市职业病医院)工作人员对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检查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讲解。对报告结论的出具,粉尘、苯系物、噪声、高温、正己烷等因素的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的诊断等问题做了阐述;并结合质控指标对自身的经验做法做了分享;介绍了听力检测的不同方法,并对先进的职业健康检查方法做了详细说明。
最后各机构针对自身工作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互相借鉴了优质高效的做法。
通过本次会议,各机构明确了自身的职责与义务,待备案的机构知晓了申请的条件与流程。在今后的工作中,能有效的规避查体过程的疏漏,确保出具的每份职业健康检查报告都是“健康”的,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长久健康保驾护航。
(来源:芝罘卫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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