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医药上市公司控制权易主!!!
来源: 医药并购圈/yiyaobinggou
11月25日早间,重庆莱美药业(300006)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邱宇与南岸城建终止《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与中恒集团(600252)新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其所持公司22.7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等委托给中恒集团行使。
届时,中恒集团或将成为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公司实控人将变更为广西国资委。今年7月,重庆莱美药业曾宣布,重庆南岸城建将成为该上市公司单一拥有表决权份额最大的股东,重庆市南岸区国资将成莱美药业的实际控制人,如今有了变化。据了解,莱美药业、公司控股股东邱宇与中恒集团共同于2019年11月25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控股股东邱宇拟与中恒集团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的莱美药业共计18449.7185 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2.7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和提案权委托给中恒集团行使。据了解,中恒集团全称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7月28日,住所为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第1幢,注册资本:347510.714700万,法定代表人焦明,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对医药、能源、基础设施、城市公用事业、酒店旅游业、物流业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自由资产经营与管理;国内商业贸易。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中恒集团 25.45%股份,中恒集团实际控制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显示,为促成本次战略合作,本协议签署生效同时,中恒集团向莱美药业支付人民币 3000万元合作诚意金,该笔诚意金将存放至莱美药业与中恒集团共同开设的共管账户。邱宇将其直接持有的莱美药业共计 18449.7185万股所涉及的表决权和提案权委托给中恒集团行使,以促使中恒集团取得莱美药业控制权。《表决权委托协议》正式签署并生效后,中恒集团将成为持有莱美药业表决权份额最大的单一股东,莱美药业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资委。公告显示,对于经营管理团队的安排,中恒集团看好莱美药业经营管理团队在生物医药产业多年积淀的经验和资源,本次莱美药业引入中恒集团作为国有战略投资者后,莱美药业组织架构、经营管理团队保持不变,科研、生产、销售等日常经营管理仍由现有经营管理团队负责。中恒集团承诺将在本协议签署并生效后的 12 个月内从二级市场直接购买或受让大股东所持有的莱美药业股票,增持比例不低于莱美药业总股本的5%。公告显示,基于邱宇有意将其持有的莱美药业全部股份表决权委托给丙方,中恒集团拟通过现有或另行发起设立的产业并购基金用于解决收购项目的股东债务问题。相关基金的总规模计划为 20 亿元。基金将采用包括但不限于参与直接购买股份、参与司法拍卖、协助股份转质押借款等方式协助乙方解决债务问题。中恒集团系A股主板上市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资金实力,控股股东为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广西壮族自治区重要的国有投资平台。通过本次合作,中恒集团通过向莱美药业引入优质金融资源,进一步优化莱美药业的授信及融资条件,确保莱美药业现金流稳定,支持莱美药业持续稳健发展。根据莱美药业后续战略规划布局,中恒集团未来将参与莱美药业定向增发,认购金额不低于10亿元(分阶段实施),直接充实莱美药业资本金,支持莱美药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并确保中恒集团成为莱美药业的第一大股东。中恒集团核心产品为中药注射剂,有意愿向生物医药领域布局拓展。本协议签署后,中恒集团未来将在生物医药产业领域与莱美药业进行深度合作,将莱美药业作为中恒集团体系内创新生物医药技术和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平台。本次交易完成后,中恒集团将能对莱美药业实施控制,有利于提升莱美药业在生物医药行业的地位。同时,中恒集团计划将细胞免疫治疗、肿瘤靶向药物、蛋白组学等生物医药创新领域的产品和技术导入广西,打造相关创新医药产业生态集群。投稿及报料请发邮件到lonia3344@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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