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浙江省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全面加强辖区托育机构的规范管理,推进下城托育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11月22日上午,区卫健局组织召开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工作推进会。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各街道及相关部门科室负责人,全区40家现有涉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机构参加会议。
会上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倪敏首先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及区配套文件精神,并表示当前下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试点工作基本政策体系框架已搭成,现启动第二阶段规范整治工作。
并针对第二阶段规范整治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对现有的托育机构进行细化分析。按照新建一批,规范一批,整治一批的要求,分层分类解决机构的转型服务和规范工作问题。要求各机构尽快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并进行对照分析,按照要求做好下一阶段的整改提升备案工作,尽快纳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体系。
二是在监管过程中明确需求与责任。要求各部门在事中事后监管中一方面要切实回应社会需求,另一方面要明确属地化监管责任和流程。全面加强对托育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管,逐步形成机构自查、职能部门抽查、街道牵头检查的三位一体质量保障体系。
三是稳妥推进规范整治工作。要加强部门与部门,部门与街道、部门与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和联动,充分应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交流,积极配合,确保此项工作稳妥顺利完成。
随后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照护发展中心针对非盈利性托育机构民非企业注册登记事项、营利性托育机构登记事项及食品安全、托育机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托育机构备案及政策解读等事项作了说明和讲解布置。希望各机构能够积极创先争优,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备案相关工作。
区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卢栋针对第二阶段规范整治工作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认识到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是新时代促进人口家庭发展的重要任务,是下城区高品质生活、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来,“幼无所托”现象更加突出,“没人带孩子”成为制约家庭再生育的重要因素,因此解决好“幼有所托”问题,有利于婴幼儿健康成长,有利于完善家庭发展支持体系,有利于补齐城市服务功能短板。
二是科学谋划,分类推进
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应坚持“政策引导,多方参与;家庭为主,托育补充;安全健康,科学规范;优化服务,分类管理”的基本原则。重点把握好统筹谋划,逐步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照护服务体系;家庭为主,做好家庭科学育儿指导;分类推进,加强五种发展模式的推进力度;规范管理,全面启动托育存量机构的备案工作。今年在省、市计生协的指导下,已获得在辖区杭州观成幼儿园实施中国计生协托幼所建设项目,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实施中国计生协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示范区项目。
三是健全机制,强化监管
建立各职能部门和街道联动的综合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对托育服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日常检查发现、归口受理和分派、违法查处等各环节分工牵头负责、共同履职的机制。
就下一步工作,他要求:
一要及时传达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区政府照护工作的文件精神,制订切实、有效的目标、任务、举措,并精心实施。
二要积极进行沟通交流,加强协调管理,各街道要主动对接辖区内托育机构,建立日常服务和管理的体系,加强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指导托育机构进行备案及日常管理。
三要主动提高社会认知,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对照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照护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在试点工作中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全区试点提供好的做法和经验。
婴幼儿照护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卫健局将坚持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稳步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工作步伐,确保第二阶段规范整治工作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