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进行卫生检测,这家酒店被罚了!

来源: 江西卫生计生监督/jxwsjsjd

案情

介绍

2019年3月11日,卫生执法人员到N市某宾馆进行双随机卫生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宾馆持有场所的《卫生检测报告》,《卫生检测报告》签发日期为2017年10月。执法人员经过询问该宾馆负责人,负责人承认在2018年、2019年期间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卫生执法人员当场取证,并制作《现场笔录》,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该宾馆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此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处理

结果

N市某宾馆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卫生执法人员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给予该宾馆警告并罚款两千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案例分析


本案是一起公共场所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而进行立案查处的案件,案情较为简单,违法事实清楚。

违法事实的认定:卫生执法人员要求宾馆负责人出具卫生检测报告,宾馆负责人出具的卫生检测报告的签发日期为2017年10月,无法提供2018年及2019年的卫生检测报告,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的要求。卫生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现场笔录》,对宾馆负责人制作了《询问笔录》,对证据及违法事实进行了及时的固定。卫生执法人员在对宾馆其它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时,未发现违法事实。


法律依据及内容


该案法律适用明确清晰。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造成公共场所卫生质量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卫生许可证:(一)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的。

3.《江西省卫生计生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细化中,从轻处罚适用于未进行卫生检测,未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罚款。



温馨提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请有资质的卫生检测机构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检测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规范要求的应当及时整改,保证顾客的卫生健康安全。消费者在选择公共场所时,应注意公共场所是否对其卫生检测报告进行了公示,维护自身健康权益。



来源:李蓉洁|文

编辑:肖亚琴

审核:彭日煌  张文慧

江西省卫生计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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