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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卫中综合[2019]7号《关于在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的通知》,按照活动要求,我院于11月28日组织了院领导、职能处室人员、科主任、护士长及科秘书学习了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孙春兰副总理出席会议的讲话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
会议明确了中医药发展的总体思路,深刻领悟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关键问题,决心按照通知要求:一、精心组织安排,迅速传达学习;二、加强宣传解读,营造浓厚氛围;三、实化工作举措,抓好贯彻落实;四、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学习贯彻效果。我院将继续加强学习培训,实现学习培训人员全覆盖,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本次会议精神学深悟透,掀起一轮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高潮。
责任编辑/于彬 编辑/彭雅楠、杜威 摄影/王伟、刘帅